最近这几天频繁的看到搜索引擎的评论,从泡沫(
谈google不得不提到他的文化——不做恶,这句听起来很怪异的话,却真真切切的帮了google很多,能走到今天,固然有佩奇和布林俩位创业者的辛勤和天赋,也少不了这简简单单的三个字“不做恶”。
为什么不作恶这三个字如此的重要?如此有纪念意义。
这取决于搜索引擎的特殊性,本身是网络索引,而搜索引擎的使用记录,牵扯着太多太多的隐私问题,客户的搜索记录为了研究而保存在google的服务器内,虽然是研究需要,是为了用户,给用户提供更好更合适的服务,才由此举措,但是却也让有些人起了戒心。
远在google的搜索引擎还在婴儿时期,在斯坦福大学向别的网络收集索引的时候,就开始引发了一场权利问题,一些网管怕搜索引擎保存他们的网页。
而从那一天起,俩位创业者就可以预见到以后公关的重要性。
真正让隐私保护从幕后走向台前却是从google的Gmail服务开始,当时Gmail提供的特殊广告,只要你在邮箱内多次提及的事物,就会发现广告总是与之相关。让一些人真正的意识到隐私的问题,提高了对这方面的关注,而google也开始面对一项现在艰巨未来同样艰巨的任务——怎么面对疑惑的搜索用户。
谈到不做恶,也就想到了google关于广告的坚持,坚持让搜索结果真实可信!Overture的广告策略(ppc每次点击付费)固然让google重要找到了一丝盈利的法门,学到了一门武功秘笈,却由于俩位创业者的坚持,并没有连Overture按竞价定排名的一套学过来,这样保证搜索信息可信性的同时也大大取信了搜索引擎用户。
这又让我想到了百度的所为,把广告和搜索的条目混在一起,不知道这是否是又倒退了一步,回到了数年前,还是百度想把现在庞大的市场份额失去,希望和google一起成为“信用的作用”时的经典案例?
搜索引擎市场泡沫,像keso所说,没有大量的投资,谈不上泡沫,说是过渡开采,确实,一个煤矿在这里,在隧道还没有挖深的时候,就急于抢“钱”,最后的坍塌也是可以遇见的。比喻这么说没错,不过现实中,如果有google这样给人以“不做恶”感觉的搜索引擎存在,随着google在中国的企业文化推广,越来越多的人会把这三个字与google联想到一起。那时候,国内的一些搜索引擎,在利用这样的广告取信于商家,来获得更多的点击率,姑且还不算有多少误点,就只失信于用户这一条,就可以让它吃不了兜着走!
搜索引擎从出生那天起,只有“不做恶”才能取信于用户,才能借用户取信于商家,这是注定的!谁让它掌握着太多太多的隐私,在获得庞大利益的同时,肩负了巨大的责任,保护用户的隐私!
所以趁着google中国化的路“漫漫”,国内的搜索引擎巨头们也要开始想想怎么取信于民,原来有句话叫“得民心者得天下”,用在搜索引擎市场上也不错。
小子妄言,请各位指正。
qq:331597031
注:关于google的一些资料,诸如那个特别的日子,来自《搜》一书,该书由中信出版社出版,作者约翰·巴特利。
注2:1月23日,Interbrand旗下的在线品牌杂志 brandchannel.com公布了“2005世界最具影响力品牌”,Google超过苹果公司重新夺回第一的位置。刚刚在《欢迎进入“快品牌”时代》看见。其价值也不说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