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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地产经济研究 |
“以房换房”的前世今生
邓浩志接受《羊城晚报》采访
限购限贷环境下催生的“以房换房”,可以说是特定时代的特定产物,在商品交易行为中,这种始于民间的简单的“以物易物”的行为,显得有点儿原始,却也让人有似曾相识的感觉。
其实,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市场上的“换房”行为并不少见。
比如,时下,开发商充当中介,帮你成功实现“以旧换新”的营销活动,其实也是一种另类的换房行为。
比如,2008年,为了刺激内需,还出现过“政府搭台,发展商唱戏,民间踊跃参与”的“换房大会”。
比如,说得更远些,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各地的“调房总站”,不都是充当“以房换房”的角色吗?
现在时:
商家当中介,帮你旧房换新房
发生时间:2011年3月
发生地点:广州
去年,荔湾区文昌北路的元邦明月星辉便搞过“旧房换新房”的另类营销:开发商帮意向购房者把荔湾、越秀、天河和海珠这四个区的旧房子卖出去,然后消费者补差价购买楼盘的单位。该楼盘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旧房换新房,他们在其间起的相当于中介的作用,而且是不收中介费的中介。
至于为什么只有四个区的旧房子才能以旧换新,该负责人称,他们公司有很多员工都没有房子,房子可以卖给他们的员工,也算是给员工的一种福利。由于公司地点在白云区黄石路,这四个区的房子可以让员工上下班更方便。
也有业内人士揣测,开发商可能是为了安置拆迁户,估计是拆迁户要求这四个区的房子安置。但他同时指出,不管开发商出于什么目的,“旧房换新房”对消费者来说是无害的,只要合同约定好,旧房子卖出去了,消费者和开发商皆大欢喜;即使卖不出去,消费者也可以把定金要回,没有损失。
地产专家邓浩志认为,这是开发商针对广州“卖一买一”的政策,迫于无奈而出的营销招数。“旧房换新房”主要是针对改善型买家,由于当时二手市场交易冷清,如果开发商有资源进行“旧房换新房”,改善型买家就可以缩短等待改善的时间。如果消费者的旧房值120万元,而该楼盘的房子卖200万元,消费者就相当于“零首付”买房,减轻了首付的压力。
据了解,在全国各地,类似这种开发商当中介的“旧房换新房”的营销活动并不算少。现阶段,仍有发展商推行这样的政策,以吸引换房买家入市。
几年前:
政府来搭台,以房换房很热闹
发生时间:2008年11月
发生地点:南京
记者搜索资料发现,在2008年,南京还出现过政府搭台的“以房换房”大型活动。
据2008年11月16日的《南京晨报》报道,南京市房管局主办了“好房换购会”,试行了住房的“以旧换新”,有旧房的市民可以当场抵押旧房购买新房,当天成功成交了31套单位。
南京市房管局产权市场处相关人士表示,他们在构思住房的“以旧换新”时,着实费了一番心思。“好房换购会”规定,参加换购的市民必须拥有一套南京市的住房。市民将这套住房抵押给换购会指定的抵押公司,指定评估公司予以抵押资金评估。与此同时,市民与指定的中介公司签订代理销售协议,将旧房挂牌出售。市民所获得的抵押款,将作为购买新房的首付。银行一方面负责提供旧房的抵押贷款,另一方面也给予购买新房的按揭贷款。开发商则承担抵押贷款,即市民购房首付款的全部利息。
这一系列的安排,让市民在政府职能部门的协助下,同一天履行评估、抵押、代理、按揭等手续。更重要的是让市民住在旧房中,便可以购买新房,避免了卖掉旧房、新房又没拿到手期间,市民不得不外出租房的尴尬,也节省了一笔房租。
现场一位达成成交的潘姓市民表示,他其实早就想买一套大房子,但苦于没有首付,而二手房也不是很好卖,现在利用政府构建起来的这个换房平台,他可以有3年的时间来卖这套旧房。
上世纪:
政府调房站,换来换去很简单
发生时间:上世纪八九十年代
发生地点:广州
合富辉煌首席分析师黎文江,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曾在广州市房管局供职。黎文江告诉记者,那时候的“换房”要由“调房总站”来做。“每个区都有一个调房站,挂一个牌子在房管局那里,如果市民需要换房的,就来登记,如果有合适的,调房站就负责通知他们来交换。事实上,调房站就好像中介的前身,负责收集信息,负责信息的对接”,黎文江回忆说,那时候并不是太复杂,手续费也很少。不过,黎文江强调,那时候的换房和现在最大的不同就是,房子都是租的,是不能买卖的,所以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只是“换个地方租房而已”,并不是现在买卖意义上房子价值的交换。
另一位当时也在调房总站工作的邓小姐告诉记者,那时候通过调房总站成功换房的市民很多。人们没有地段意识,双方签个名,说换就换了,“比如我调动工作,从越秀区调到荔湾区,我就申请把房子调到荔湾区,就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