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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地产经济研究 |
佛山放松限购令,楼市调控成果恐付诸东流
10月11日,佛山公布了新的楼市调控措施,内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1-10-11 11:49:00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利)局:
点评:
佛山此举的实际是意在放宽限购令
一是部分放开购买第2套住房的条件(允许增购一套7500元/平方米以下的住房)
二是对第二套的认定也进行了放宽(“村改居”家庭在购买7500元/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商品住房时,其拥有的因村改居由集体土地改为国有土地的自建住房,不计入住房套数;已办理房地产权证超过5年(含)的住房产权转移,不纳入限购范围)
自限购以后,所有被限购城市的购买力都转移到了不限购的周边区域,比方说广州限购后购买力转移到佛山,导致佛山的成交量放大,而佛山限购后,购买力又转移到江门、清远等地。
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楼市成交量的萎缩直接影响了土地出让计划,在所有限购的城市中,土地出让计划被大打折扣,明显的是竞拍的企业少了,价格低了,流拍情况多了。而土地出让计划受到影响又直接影响到地方财政。加之今年中央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任务已经落实到每个城市,且是地方领导的主要考核目标,而保障性住房的资金筹集恰恰又多数来自于土地出让金。所以楼市成交不活跃,很多地方政府吃不消,特别是对土地依赖程度较高的二、三线城市。
佛山此举似乎给房地产行业开了一个口子,套在房企上的绳子有所松动。但对于全国调控房地产来说恐怕是截然不同的理解。就目前来讲,全国的楼市调控进入了一个关键的时点,市场与政策博弈了半年之久后开始出现价格松动的局面,但还没有实际性的下调,如果现在放开限购令,放宽调控,则必然使得之前近一年的调控成果全部付之流水。所谓在全国范围内看,重点要关注的是是否会有更多的城市向佛山“学习”,另一方面也需要关注中央对佛山地方政策的态度。
邓浩志
201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