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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永不停息地来潮吧

(2006-05-15 02:37:29)
分类: 浪漫主义
    做为神经质的家伙,我每隔几天就会心血来潮一番。这当然值得夸赞,因为这种心血来潮总带有一些对未来的小小的美丽遐想。比如,心血来潮地买过一只狗,以为它可以和我过一辈子;心血来潮地买过哑铃,以为自己将会比施瓦辛格还要强壮;心血来潮地买过练小腹的运动板,以为自己很快会有八块甚至更多的腹肌;心血来潮地扔过打火机、烟灰缸,以为自己因此会戒了香烟;心血来潮地买过一大堆的蔬菜,以为自己从此将成为崇高的素食主意者;心血来潮地离过一次婚,以为自己将四大皆空;心血来潮地请陌生人喝酒,以为自己这就是以德服人;心血来潮地买了一堆保健药,以为自己的内脏会如同石头一般坚固……
  
  其后果,往往是令人失望,甚至有些难为情——那只叫张大力的狗被我送人了,如今正茁壮成长着;哑铃,我还隔三差五地挥舞一下,但经常发生的是自己的脚动辄被它撞伤;练习腹肌的器材,大部分时间用来搁放衣物;打火机和烟灰缸扔了,我依旧还抽着烟——既然我已经失节了,不如失得更彻底些,最近盘算着买个更大的烟灰缸;买的那些蔬菜,正在冰箱里陪伴着几个苹果,缓慢地变质着;离了婚,却离不了感情,一个前妻倒下去了,若干个小情儿站起来了;动不动请陌生人喝酒,第二天,我已忘记了对方,或许对方也忘记了我;至于那些保健药,我精心保存着,大约每两个月会想起来吃一次,吃在嘴里味道可疑,估计早已过期。
  
  就有人告诫我说,你啊,要注意,不要心血来潮。可我偏偏还改不了这个毛病。按照我自己的说法,生命尚未终结,同志仍需折腾。我另一个说法是,不费心血,哪能来潮?我第三个说法是,生命的意义就在于从一次次的心血来潮中发现梦想的重要与生命的存在,并在一次次的失败中体验梦想的脆弱和生命的虚无。比如今天凌晨,就是在刚才,我又来潮了,打算跑步。
  
  老实说,当时我睡眼朦胧的,并为自己的疲惫搞得沮丧万分。猛然间,我想,为什么不跑步呢?是啊,为什么不跑步呢?这个念头让我激动万分,我摩拳擦掌,两眼冒光,兴奋地开始准备。先翻出一条运动长裤,发觉它的拉链坏了,神奇的是,我用两分钟就把它修好了,这是多么吉祥的兆头啊;然后是运动衣、运动鞋、运动袜。装备整齐,我把衣服后面的帽子一扣,对着镜子用0.5秒的时间打量了一下自己,恩,精神,奥运精神。我得补充一点,我不是个很虚弱的人,在大学时代,100米满分,铅球满分,跳远满分,惟独这长跑差劲,每次只能凑个60分。这也说明一点,我属于猫科动物,而不是羚羊。我总是在瞬间飞快地窜起冲出,却在下一个瞬间气喘如牛。这就是心血来潮者的典型特征。
  
  凌晨四点,我精神抖擞地下了楼。天空中飘着不大不小的雨,保安大叔很负责任地站在屋檐下。在看到我的时候,他可能吓了一跳,他嘴里的烟都快掉下来了。没办法,在这样的凌晨,除了窃贼,还有谁会诡异地在雨中漫步呢?我出了小区,撒腿就跑。谢天谢地,他没有追我。按照计划,我顺着马路奔跑起来,打算绕一个回字形跑回来。在前500米里,我跑得像兔子一样快,还哼哼着歌,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认识我。500米之后,我再也哼不出来了,心脏跳得飞快,呼吸急促。更糟糕的是,路上都是雨水,为了避免滑倒,我只能顺着盲人道跑。很快,脚底板就麻了起来。看见前面有个红灯,我赶紧祈祷,坚持,红灯你坚持,这样我就有歇会儿的理由了。当我跑到路口,红灯咻地一下变成了黄灯,黄灯咻地一下变成了绿灯。
  
  你们可以想象我的狼狈了。跑到一半时,我终于打算放弃了。可问题是,后面有个骑自行车的人,倘若不跑,岂不是很丢人?于是放慢脚步,盼望着那位大人赶紧超过去。想不到,那位大人跟得不紧不慢,我就纳闷了——我记得,我没请过教练啊。再发足狂奔,拐了个弯,把这影子甩掉,等咬着牙跑到最后一个十字路口时,我累得连魂都丢了。我想,上帝,求你赐我以力量吧,天使也成。
  
  天使来了。有个女人凑过来,用一种奇怪的方言问,同济大学怎么走?我一激灵。她是谁?一大早找什么同济大学?居心何在?她以为我没听懂,又问,小伙子,同济大学怎么走?我又是一激灵,天啊,她也大不了我几岁,居然叫我小伙子。我如梦方醒,赶紧指路。由于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那最后的那几百米,我几乎是飞回去的。不累,肯定不累。否则,我怎么可能坐在电脑前,写下这篇唠叨的文字呢?
  
  这次心血来潮,值。现在,我又恢复了以往的生活。周围是被灯光弄得暖洋洋的墙壁,床上是乱糟糟的被子和衣服,我抽着烟,让文字顺着指间蹦出来。一年以前,就是这样的生活,现在,还是这样;倘若我可以活到七十岁或八十岁,会不会依旧如此呢?这叫活着,却不能叫生活,因为这里面却少了“生”。好在,我还可以经常心血来潮一下,就如同向池塘里投掷石子,砰,一片小涟漪,砰,又是一片小涟漪。生活原本就是这个池塘,我想,假如必须活着,就得接连不断地投掷石子,即便它是一片死水,至少我要把它搅和一番,让它有点生趣,看起来并不像死水。
  
  这并不是我的发明。《泰坦尼克》号里面的那位傻小子就这么干过——他赢了张船票,心血来潮地登上了豪华巨轮,心血来潮地爱上了一位富家小姐,心血来潮地做爱了,而那艘船,则居心险恶地沉没了,成就了一段旷世爱情。我特喜欢这电影,盯着荧幕,我很是嫉妒地想,为什么赢得那张船票的不是我?还有位名叫唐吉诃德的先生,做得更极端、更富有想象力。当他威风凛凛地向风车发动进攻时,我想,假如他没有癔症或近视的话,他应该知道,那并不是他的敌人。最大的敌人,也可能不是自己,而是缺乏趣味和梦想的一成不变的生活。而发动进攻,与其说是为了荣耀,不如说是为了把固有的生活捅个大窟窿,最后捣碎。于是,唐吉诃德成了骑士,而我,则成为这个凌晨的奔跑者。
  
  所以说,心血来潮并不见得是坏事。假如我们厌倦了生活、甚至厌倦了自己,就不如心血来潮一下,就不如永不停息地来潮。至少,我是这么打算的。今天我长跑,说不定明天就改太极拳了。不信的话,请于明日凌晨四点整在玉田路407弄碰头——在那块不宽敞的路口,那个洋洋自得、摆了一个白鹤亮翅的家伙,极有可能是我。
  
  不见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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