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意愿
(2009-04-29 01: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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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今天在群里看到说提请优秀名单公示,其中有我,弄的我莫名其妙,去看了下,还真是。我只报的团体,没报个人怎么有我?肯定是济宁的搞的鬼,他们把申请优秀当做单位表彰的好机会,上次他们跟我说我就一口拒绝了,肯定是背着我偷偷的报上去的,连个人意见都不尊重。队里我也表明态度了,拒绝接受,大家都一个劲的劝我,有的还发短信,我一概不予理睬。够不够格的我自己清楚,也别给我戴什么高帽子,我可不吃这套。实在令人气愤!总队我去声明了,此事勿需多言,我意已决,以后凡是此类事情我都这个态度。实在不行我就退出队伍重新组队另起炉灶,大不了再重新干起,不找红会只找一些志同道合的人在一起活动,实干就行了。
对于队内群内战友们提出的个人意见,我也是在充分尊重的基础上与其沟通,在保证个人接受的情况下再实施。比如关于简报照片的问题,有战友提出不让登照片,我因此专门精简了照片,而且专门征求了个人意见。在未经个人同意的情况下,暂不允许转帖到贴吧和论坛中。真不明白,为什么就不能尊重我的个人意见呢?为了队伍我什么都可以牺牲,就这点我能理解别人,但怎么都不能理解和尊重我呢?别人无所谓,这些可都是同一个战壕的战友阿,没人了解我,也没人理解我,真是可悲。
经过与总队龙少的沟通努力,申请撤销基本成功了,终于完了一份心思。希望能理解并且希望也不要提及提请撤销的事情,悄悄的撤销,不然这也与我拒绝优秀个人的本意所相违背了。跟省队的枫、双也都留了言,提出撤销的事情不要跟别人说起,聊天内容请保密,我不想别人说三道四的。
现在许多地方上的红会都把这次评选优秀当做他们的政绩来搞来争,都变味了。我只希望能平平淡淡、实实在在的搞我们的活动。这几年能把队伍搞下来,靠的就是低调,实在干活。我会一直如同以往一样继续搞志愿者活动的。这点不论任何情况下我都不会改变。我可以牺牲,但请尊重我的意愿,这点龙少做的很好,很到位,说实在的挺喜欢龙少这类人,比那些个觉得为你好的人要高一个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