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
根据网上公开的消息:
"因使用BT(Bit
Torrent)技术在互联网上载电影而被定罪的「古惑天皇」,昨遭终审法院裁定终极上诉失败,须即时入狱3个月。终审法院厘清《版权条例》中「分发」的
定义,成为全球首宗案例,指透过网络分发侵权档案亦属违法行为。有法律界人士预料,判决会导致电影公司和电视台等大举向侵权网民追讨。
香港律师会知识产权组委员黄锦山律师指出,终审法院今次明确解释「分发」侵权物品的定义,此后会成为法律,判决可能触发电影公司和电视台大举控告上载档案的网民。他又提醒网民,在互联网上、下载档案时,应小心认清所使用软件的运作模式,会否被纳入「分发」的定义内,否则有可能误堕法网,负上刑责。
香港海关助理关长谭耀强昨欢迎终审法院判决,相信是次判决会进一步阻吓网上侵权活动。他强调,海关会继续24小时监察网上的盗版活动,尤其是针对「点对点」档案分享网络的侵权活动,并对怀疑刑事侵权个案展开调查。他又提醒市民,不要以身试法,若发现任何怀疑侵犯版权活动,市民可致电海关举报。"
长期以来,有很多法律人士都对BT等P2P传播方式是否存在法律问题存有争议。但是目前看来,在美国、台湾、香港,都已经出现了对BT经营者、甚至使用者不利的裁决。显然,法律留给P2P的空间是越来越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