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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邦律师于国富、李坤共同接受北京久合成数字系统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创新久合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担任Canopus Co.,Ltd.诉上述委托人侵犯计算机软件纠纷一案的被告代理人。
该案于2006年2月27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经过我方代理人的积极努力,2006年4月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决:驳回原告起诉。
作为被告代理人,盛邦律师集团的律师与客户共同取得了巨大的胜利。此案的成功,证明了盛邦律师集团在知识产权诉讼领域的水平和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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