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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砸窗差酒驾开了很坏的先例

(2012-05-30 11:53:49)
标签:

深圳

指挥中心

酒驾

宝马x5

请示

杂谈

分类: 观察

交警砸窗差酒驾开了很坏的先例

 

就在深圳豪车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后不久,同样发生在深圳,同样是关于汽车,关于酒驾的新闻再一次夺人眼球。5月27日凌晨3时许,一辆江苏牌深色宝马X5在深南东路被截停,车上只有一名男司机。执勤交警上前拍打车窗,要求男子下车出示证件,接受检查,但男子就是不肯下车接受检查,在僵持了将近半个小时之后,现场执法交警在请示行动指挥中心后采取强制措施砸窗,并最终取得了检验结果,结果表明男子确系酒后驾车。

 

深圳砸窗查酒驾事件引发网友截然不同的观点。力挺的观点认为这样的做法于法有据,砸的好。反对的观点则认为,这样的做法显然有些暴力,查酒驾是应该的,但是还是要采取合法合理的手段才好。

 

看着这样的消息,我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在我看来,这样的执法到底对还是不对,该不该这样做,关键是这样的做法有没有执法的依据。显然,据我所知,遇上这类不配合接受检查的情况,相关的法律并没有明确授权可以采取破坏性的手段完成检查取证。也就是说,交警采取的强制完成检查的手法事实上是违法的。说白了就是采取一种非法的甚至有些暴力的行为来对待另一种违法的行为,是典型的暴力执法,合理但是不合法。

 

我们注意到这个过程中有两个细节,一个现场执法交警请示了指挥中心,另一个细节是对执法全过程进行了录像。交警做了这个事情,前者的目的是想说明,他们的行动获得了授权,好像这样一请示行动就有了正当性,砸窗行动就有了合法性了。这完全是一种障眼法,一种蒙混过关的想法。现场执法如果没有取得行动的合法性,再怎么请示上级也不会变得合法,因为即便是指挥中心的上级领导也没有这样权利,他们也不可能立即变更法律的规定。最多是将责任从现场执法交警变更为指挥中心的上级。而全程录像看似很严谨,很规范,但是未能从根本上改变这样的行为的非法性质。

 

我们说了砸窗查酒驾的行为是合理但是不合法,是说行为本身有必要性,也有一定的民意基础,在实际操作中也很有效。但是因为他的前提是非法的,所以带来的后果和影响是极坏的。

 

首先,这是一起非法行动,如果这样的行动不得到制止的话,后来仿效者可能都会以此为榜样,到处可以砸窗查酒驾,可以在没有得到法律允许的情况下随便就闯入私人民宅,可以随便对一个采取强制的手段,这样的话,私人的物权人权就根本无法得到保障。

 

其次,如果今后遇上这样的情况,经请示上级后就可以采取非法手段的话,那么上级就成了随意解释法律,随意变更法律的主体了。这也是一种很不好的先例。经过研究论证,经过相关的法律程序,对相关法律条文做出明确的规定,说明今后交警在查处酒驾的过程中,对不配合检查的车主可以采取砸窗,拖车,开锁等强制性的手段。这样的过程才是合法的程序。这样过程不能颠倒,不能说先砸了再说,砸了之后再来寻找合法性,再来修改法律,再来完善法规,再来弥补错误。这是绝对不能允许的。这是法律的严肃性,这是宪法所赋予给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利。如果这一点都得不到,这世界迟早要乱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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