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5-26豪车车祸的反思

标签:
深圳重大交通事故本案中合法权益证据杂谈 |
分类: 观察 |
为什么一些交通事故最后都会演变成受害者与交警部门的冲突?
深圳5-26重大交通事故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几个吸引眼球的要素算是齐备了,富豪,豪车,美女,飙车,酒驾,三死数伤,新型动力汽车的安全性,等等,当这些要素都集聚到一个交通事故里面的时候,这样的事故要想悄无声息那是不可能的。就目前披露的事故过程和原因来看,已经有了很多的关注点,比如事故到底是怎么发生的?比如到底有没有人顶包代人受过?比如到底电动汽车的安全性能如何?
不过在本案中,有一个情况我更加关注些。一般来说,这样的事故都是肇事者和受害者之间的冲突较为常见,一方尽量想避开责任,一方则尽量多追究责任,这样的心态永远都是不可调和的,但是,在本案中,处理事故,本该处在中立的,公正的执法地位的交警却成了焦点,现在的矛盾都集中在受害者、网民与交警之间。受害者、自以为主持正义的网民们都强烈质疑交警,提出了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这就好比劝架的人自觉不自觉成为干架的一方,初看起来,这岂非咄咄怪事?怎么执法者成为当事人?如此一来,交警的公正执法还能得到保证吗?又有谁来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呢?
我们这样说,不是没有根据的。证据之一,在车祸现场,有交警严厉阻止记者拍照,甚至扬言不听话就要把记者抓起来。证据之二,交警对肇事者的伤势前后矛盾,早前交警说肇事者有受伤,后来又改口说没有伤,后来自首的侯某也的确没有早前交警说的那些伤痕。证据之三,为什么交警不能提供完整的监控录像?证据之四,为什么受害者家属不能参加新闻发布会?
或许深圳交警有自己的考虑和苦衷,但是保障当事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信息的公开透明,保护好弱势群体,做好人文关怀,这更是作为公共执法部门应尽的义务。交警的很多做法,给人感觉是操之过急,感觉到是一屁股坐在肇事者一方,恰巧对方又是开豪车酒驾的富豪,这就不能不让人有些联想。我们还真的喜欢深圳的交警能够换位思考,假设不幸死去的三位,包括出租车司机,如果是自己的兄弟姊妹的话,他们还会那么做吗?
还是要有点良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