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狗为狼却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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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一件简单的事情给弄复杂了,本来清楚的事件给弄糊涂了,本来是件好事给弄得不尴不尬的。山东枣庄滕州抓狼事件演变成这样的闹剧,怕是谁也始料不及,不过,仔细想想,其中也有内在必然的原因,说怪也不怪。
事情的起因很简单,此前报道已经够详尽,在此不重复,让问题变得复杂化的,是在跑出来的第一只野狼被击毙,传出还有第二只野狼出没的消息之后。一方面市民人心惶惶,担心自己或者自己的孩子们被当了狼的点心,另一方面,相关的部门也在积极地努力,寻狼迹消除狼患。前者很好理解,狼这东西野性十足,也很凶残,谁也不敢掉以轻心。后者其实也很好理解,为民除害,保一方百姓的平安是职责所在,不容有失,不容懈怠。前者是被动的,除了小心,尽量躲在家里之外,别无其他更好的防范措施。后者最为专业的有能力的部门,不但应该做,而且能够做。
问题就出在能够做上。在消灭了第一只野狼之后,第二只被抓到的野狼却引起了广泛的争议,有人说这不是“5岁母狼”,而是一只家养的宠物狗哈士奇。看热闹的网民们这么说,有经验的市民也这么说,后来请了动物专家也说,这不是野狼,而是一只看上去像狼而不是狼的家狗。
这玩笑有点开大了。从宠物狗哈士奇被当做野狼的事件中,我们可以问几个为什么。
一是宠物狗被当成野狼是常识的失误还是故意混淆视听,瞒天过海?到底是哈士奇太像野狼了还是野狼太像宠物了?二是面对这样的公共安全隐患出现时,相关的部门究竟应该怎么样的必要措施才是最佳的方案?
关于第一个问题,我们宁可相信这只是失误:认不清宠物和野狼的区别是主要原因。我想大部分人都不是宠物饲养方面的行家里手,也不是专门的动物学家,要分清楚到底是狼还是狗,也难,看走眼是常事。城市里出现狼这样的事情是不常见的,人容易稀里糊涂犯迷糊。
看花了眼不要紧,但是出现了这样的错误后,继续地迷糊下去,这就有些问题了。想来抓狼的人心态是这样的:这是一次为民请命的时候,事关社会稳定,人心稳定的大事,不难含糊,要以最快的速度加以解决。所以,一抓到一只狼,也不管是真的野狼还是真的家狗,先急急忙忙把消息传播出去再说,以求尽快安抚人心。不是说立功心切,也是想尽早地见到成效。这是一种简单的有些幼稚的心态,殊不知如此指狗为狼,贻笑大方,更为严重的是,此举不但不能消弭公众的恐惧心理,反倒是让百姓心里更加担心。本意是想稳定人心,岂料欲速不达,火上浇油。
看来,有关部门是该好好地反思自己的幼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