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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狂魔董文语终于伏法

(2007-11-29 10:11:16)
分类: 观察

 杀人狂魔董文语终于伏法

 

昨天,曾经因为用极其残忍的手段犯下系列强奸杀人案而在闽浙赣三省轰动一时的董文语被押上刑场执行死刑。作为董文语犯罪主要场所的浙江金华,百余名群众自发组织参加了宣判大会,曾经被杀人狂魔搅得鸡犬不宁的市民从得知董犯落网那一刻开始终于平静下来,昨天他们在目睹恶魔末日的到来,不禁拍手称快。

 

2006年3月至5月,董文语先后流窜于福建福鼎、浙江金华、江西上饶等地,作案5起,致6人死亡,1人重伤,强奸妇女多人。说实话,地处浙中腹地的金华尽管这几年经济发展很快,社会情况也比较复杂,但是当地的治安状况一直不错,虽然偶有血案发生,百姓惊慌一阵,但是破案及时,危害也仅局限于个别地方个别人群,广大群众基本没有受到打得影响。但是,董文语在金华犯案之后,确实把当地老百姓给吓着了。连续作案:五次作案杀死6人一人重伤。手段积极残忍:完全是变态狂魔,杀人不眨眼,包括对尸体进行侮辱。最可怕的是每次杀人后气焰很嚣张,一次董犯在杀人后用毛笔醮血在床边墙上书写“杀人者!恨社人”,据分析这个“社人”应该是“社会”,可能当时遇上什么新情况没有来得及把“会”字写完。

 

董文语在当地作案多次,由于警方封锁了消息,但是目击者却在不断传播他们的所见所闻,这些描述大都零碎混乱,在不断的流传过程中难免以讹传讹,最后成了更为恐怖的演绎:当地的百姓知道来了一个变态的恶魔,专门对身穿红色衣服的青年女性下手,劫财又劫色,而且对尸体也不放过,对女性身体蹂躏。一时间,恐怖的气氛在蔓延,搞得姑娘们不敢穿红色衣服,夜晚也不敢单独出门。警方压力也很大,像这样变态的杀人狂,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又是大范围流窜作案,侦破起来自然难度很大,但是为了社会稳定,安抚百姓,领导下了命令要限期破案。当时好像还抓了一个在网上散布谣言蛊惑人心人为制造恐怖气氛的人,据说这也是一个倒霉蛋,本来倒也未必就想吓唬人,也就是想搞点噱头发个贴子多赚点点击率而已,没想到被警察抓了个典型。

 

据警方介绍,能够抓住董文语,其实也有偶然的因素。这家伙后来流窜到四川的宜宾。一次来到一个居民楼的三楼行窃,当时女主人一个人在家,董文语一进屋她就发现了,但是不敢喊叫,躲在被窝里瑟瑟发抖,到了董文语把整个屋子都搜遍了,拿到可以拿走的东西准备跳窗走的时候,才憋不住喊了出来“抓贼啊!”。也是董文语合该倒霉,应了那句多行不义必自毙,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古话,董文语被主人一喊,也有些慌张,没有看清窗前一根横拉着的电线,在跳窗时脚被电线绊了一下,很来董文语的专业技能很高超的,要在平时从两、三楼跳下根本不在话下,谁知道电线一绊身体失去了平衡,摔成重伤,束手就擒。被警方抓住后,一开始这家伙还死扛着,拒不交待,后来看看也知道是末日到了,就只好认栽了。

 

这家伙被警方抓住后并且认罪后,也有很多奇怪的事情。一开始警方的口供录得好好,也比较配合,可是后来法院介入后再核实口供时,他又全盘翻供死不认账了。一位办案的警察说,后来我们问过他,为什么法院来了你要翻供?他的回答令所有人啼笑皆非。他说法院的人不把我当人,看不起我,不尊重我的人格,所以他也懒得搭理那些法官。那位办案的警察有些得意地说,这一点我们倒是真的做得不错。每次提审,他要烟之类的,我们也尽量满足,一次他提出要穿名牌运动服,我们还真的出去给他买了一套,他仔细检查了一遍,然后满意地说这是真品,拿过去很高兴地穿上了。

 

董文语无疑是社会渣滓,他有很强的反社会,反人类的罪恶因素。他曾经说过,他们这样的人,就想是一条洪水泛滥的河流,平时好好的,一旦发作起来,就是危害老百姓。我想,这样的说法还是有些值得思考的地方。第一,这样的人平时也许看起来和正常人没有什么两样,有很强的伪装性欺骗性。但是他们的本质中确实存在极大的危害性,一旦时机成熟便会发作。第二,社会各种因素都有可能触发他们犯罪动机和犯罪行动。就像是长时间的下雨造成河水水位上涨,造成堤坝决口一样。第三,这样的人一旦开了杀戒,就像洪水猛兽纵横肆虐,摧城拔寨,荼毒生灵。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如何铲除这些罪恶心灵的孳生土壤也许比消灭一两个董文语要重要的多。当然,这样的工程实在是耗时耗力,不那么容易一蹴而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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