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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该为九龄童葬身鳄腹负责?

(2007-04-23 22:45:29)
分类: 观察
谁该为九龄童葬身鳄腹负责?
 
广西北海9岁的儿童小刘爬进废弃的鳄鱼池玩耍,惨遭群鳄撕咬分食,此事被媒体披露后备受各方关注。
 

的确,幼稚无知的孩子不知道深浅,以为那些鳄鱼好玩,以为鳄鱼卵好吃,当鳄鱼露出凶残的本来面目开始咬食他们的时候,他们又无力自救,活鲜鲜的生命当了饥饿鳄鱼的点心。这是人间惨剧。我们不能责怪孩子们无知,不能责怪孩子们没有自卫的能力,实在是鳄鱼食人本性太过强悍,面对凶残暴戾力大无穷的鳄鱼,即便是大人不幸落入它的口中也难能逃一死,何况孩子?我们也不再忍心责怪他的父母,天底下没有不疼爱自己孩子的家长,据说不幸孩子的父母是来北海打工的民工,想必忙于生计,无暇照料。

 

当然要是说到责任,那就涉及到好多方面。孩子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自然难逃追责,再怎么忙碌也总不能不管自己的孩子,要是连自己的孩子都可以不要,那他们活着有什么意思呢?

 

那个鳄鱼池原来的主人也必须承担相当大的责任。那个鳄鱼池据说还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什么“渔家庄”,本来是作为游乐场的,可惜最后他表演的是悲剧。不过,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悲剧也是有其特殊的原因的,因为这个鳄鱼池早已关闭,因为官司缠身,主人已经无暇顾及那些鳄鱼,也许在那个主人看来,鳄鱼可以不顾不管,可是自己的生意却是最要紧的。所以几经周折拍卖剩下了11条可怜的鳄鱼,虽说有人照料,可是毕竟不像照顾人那么尽心,那些鳄鱼也是饱饥不匀,生计艰难,管理员也许想不到这些鳄鱼还会危害人的生命。就在一系列的想不到中,孩子的生命没了。

 

看完这则新闻,我注意到一些细节。有报道说“渔家庄”的鳄鱼已经不是第一次闹出新闻了。前年8月,此处的两条鳄鱼顺着水管,爬到附近海里与游客一起游泳,将一名南宁游客吓得不轻,后来经过警察和银滩管理人员的努力,才将两条鳄鱼抓获。此后不久,又有一条鳄鱼爬到附近的虾塘内,差点将养虾的人给吃了。

 

这里就有了对警察的一些想法。本来警察是维护社会治安,保护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的。在这方面,警察无疑是专业人士,他们应该十分清楚哪些方面会存在威胁百姓生命安全的隐患并且懂得怎么来消除。本案中,鳄鱼池是一个很明显的治安隐患,那些暴戾的鳄鱼也已经不止一次威胁到无辜百姓,照理说这些事故的苗头应该引起警察的警觉,及时处理,消除隐患。但是,在已经披露出来的新闻看,当地警方并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防范,比如责令原主人严加管理,决不能心存侥幸,疏于防范。主人如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警方可以采取必要的治安处罚手段。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

 

现在,那些曾经威胁百姓生命的鳄鱼已经被射杀,有关鳄鱼伤人事件的善后估计也在进行中。我想说的是,我们都应该从中吸取教训。家长管好自己未成年的子女,尽好监护人的责任。从事危险性行业的经营者,有老虎、狮子等表演也应该采取措施确保万无一失。警察等维护公共安全的,自然要想到更多一点,更深一点,更细一点,更超前一点,所谓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是最可宝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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