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观察 |
原文的题目是:“黄健翔专访”是对新闻业的玷污
1楼
作者:tangdi59
发表时间: 2006-11-27
22:23:27
难道你不知道新闻记者,一个体育解说员代表的是媒体的立场,而媒体首要的是要保证自己客观公正的立场。黄健翔的评论解说显然已经超越了这个职业规范的底线,已经变成了一个纯粹的球迷了。这是对新闻职业的极大冒犯。你可以喜欢黄健翔,但是你不能不看到黄健翔在职业精神方面的欠缺。
再说,你对吴虹飞要求有记者的职业精神,而对黄健翔怎么就没有呢?这样的双重标准显然不是一个记者所应该有的。
至于你文字方面的偏颇和出格更和你自己标榜的新闻记者的身份不合。
记者同志,请自重吧。别像黄健翔那样自己毁了自己的前程。
2楼
作者:江湖10994
发表时间: 2006-11-28
09:31:00
你必须搞清楚 新闻报道与足球评论 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
在客观公正的要求上 不可能按照同样的模式进行操作
其次即便黄健翔有失公允那也只是其个人行为中央电视台在当时的情况下根本无法预判
但是令人无法容忍的是这样一篇糟糕的专访却是<南方周末>有意为之
3楼
作者:tangdi59
发表时间: 2006-11-28 09:42:42
新闻报道与足球评论的区别到底在哪里?新闻报道必须客观公正,而足球评论可以恣意贬损一方,褒扬溢美另一方?比赛双方当然有技战术上的优劣水平的高下,这难道可以成为评论员打压羞辱抑或喝彩山呼万岁的理由?截然不同的概念就在这里?
你说吴虹飞带了先入为主的想法,那么,你自己也应反省,是不是因为过分溺爱黄健翔而看不到他的问题,容不得别人对他的点滴批评呢?
你既然自认为是记者,就应该知道,有什么报道不是有意为之的呢?难道信手拈来,不假思索的才是新闻?
4楼
作者:江湖10994
发表时间: 2006-11-28
10:21:33
首先,说记者不如鸡,就已经说明吴某将这个职业,看得很卑贱,这就注定了她的报道,不可能是成功的新闻作品.
其次,<南方周末>的有意为之,是指,在稿件存在如此漏洞\且明显有失公允的情况下,还要坚持刊登,是让人难以饶恕的.这不是一家成熟大报所应该具有的态度.
最后,我根本就不溺爱黄健翔,无非是比较欣赏而已,对于吴某的批判,纯粹是就她的稿子而言,只是这一点,就已经让我深恶痛绝了
6楼
作者:tangdi59
发表时间: 2006-11-28
11:14:56
作为记者,一个非常重要的素质就是自己的独立见解。
关于是不是“鸡”的说法,好像是来自董路,黄健翔只是引用而已。只要你自己认真看一下董路的博客就可以知道,这句话好像是当时吴虹飞在电话中的一句话,在那样的语境中,一般人都会当成只是一句调侃的话而已。要是这样调侃的话也当得真,那么董路自己还说过自己是贱人呢,大约每个人都会对自己的行业有一些调侃揶揄的话,难道你没有?要是说了一句那样的话就被人家抓住,那就有点搞笑了,或者说抓的人是别有用心。董路是批评别人断章取义的手法的,但是,他自己也在用着相同的方法。这一点,我很不欣赏黄健翔和董路,这几乎是人身攻击了。相比之下,吴虹飞的文字要平和冷静的多。
说到《南方周末》,我并不以为它也是称职成熟的媒体,起码现在不能算。它当然也有漏洞,失误,但是就这组文章看来,其基本观点不能说有什么失误,套用一句时髦的话说,导向不错。既然导向不错,那你还要求它什么呢?
最后,你别急着辩解是不是溺爱黄健翔,溺爱黄健翔也没有什么不对,这年头就是崇拜明星的年代。不然就没有什么超女,好男儿等选秀了。不过关键是要弄清楚什么是秀场,什么是媒体,谁是艺人,谁是记者。这年头除了崇拜明星之外,还得讲究规矩,职业规范,既然你是一个记者,你就得恪守新闻职业的规范---自然,你要是离开了这里,跳入娱乐圈,那么这一头的规范你可以不必在乎,不过那就意味着你还得遵守另一头,也就是娱乐圈的规矩。
看得出来,你也是很知性的,爱憎分明,不过,对新闻工作者来说,激情只是一种精神的准备,一种态度,在实际工作中,理智怕是最重要的,不然,晕了头,就会说错话,干傻事。相信,要是激情加上理智,你的工作会更出色。
不好意思,话说得有点教导的味道,当过老师,口吻改不过来了,你就当一个自说自话,自以为是的人在唠叨,你听着不耐烦,不听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