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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文化保护区

(2008-06-27 22:49:46)
标签:

宗教

信仰

非物质文化遗产

田青

中国

杂谈

佛教文化保护区”建立

非物质文化遗产长期保护的出路

 

在普陀山“佛教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研讨会”的发言

(2008年6月25日)

 


各位大德、各位专家、各位朋友:

    我做过文化新闻记者、文艺图书编辑,现在是一个自由职业者。半年前,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主任、中国艺术研究院宗教艺术研究中心主任田青先生,约我参加由他牵头的,《中国佛教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课题,我才理性地开始关注这个话题。可惜的是,两个月前田青先生做了一个大手术,无法前来参加今天的会议。
    “佛教内容”成为国家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一些对宗教存有偏见的人那里,是有阻力的。田青先生服膺于佛教,他在自己的位置上,对佛教的相关内容进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发挥了作用。他始终认为,佛教文化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佛教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离开北京前我去见田青先生,他让我转达他对于今天会议的歉意,因为,他从二十几岁就奔走在各大寺院,学习研究佛教音乐,现在又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领导岗位,他最应该来参加今天的会议了,他为自己不能前来而表示歉意。他希望身体恢复以后,继续我们刚刚开始的课题研究。为佛教艺术的保护做更多的工作。

 

    “佛教”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联系起来,是一个新的交叉学科。但是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却源远流长。可是,“佛教”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脱节太久。在我早期接受教育的时候,老师告诉我,“宗教”与“政治”结合过,产生过不好的影响。普通老百姓接受的教育是,“宗教”即“迷信”。现在的现实是,“宗教”与“经济”结合的相当紧密,什么经济?旅游经济!
    我只说佛教,我只说我去过的五台山。在那里,宾馆比寺院多,游人比僧人多,骗钱的假居士比真正研究传播佛教文化的知识分子多。我们看到的表演,是伪劣的、恶俗的,经常在电视上看见的娱乐表演充斥在佛教胜地,过分的市场化冲淡了佛教文化的氛围。
    峨眉山是“世界遗产”,五台山在申报“世界遗产”。作为“世界遗产”,物质的内容固然重要,非物质的东西也不能忽视,尤其是在佛教领域。为什么这样说呢?这是“宗教”,或者说“佛教”领域特有的属性决定的。“佛教”找到“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近亲,算是比找到“旅游”更适合自身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20世纪初,优秀的知识分子就担忧这个民族是没有信仰的民族。那个时候寺庙遍布各地。在我的家乡就有佛教寺庙好几处,也有道观,也有教堂。到我出生的时候,这些建筑不是毁掉了,就是改做别的用途。近年又建起了寺院,但是目的是为了旅游而不是为了信仰。我曾经写过一个小文章,我说,过去,民众去的地方是寺院,后来民众去的地方是公园,现在民众去的是游乐园和网吧。寺院是敬香朝圣的,公园是休闲轻松的,游乐园和网吧是感官的刺激。民众从对来生的思考,回到了现世的享受。
    “寺院”,越来越是个遗产了。但它部分地承担了民族的信仰。
    基于此,我这样概括“佛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
    第一,这是有信仰的遗产,是为了人生信仰而诞生的艺术,无论是建筑、文字传承、装饰、服饰、音乐、绘画等等,还是寺院日常起居,思考的是“人生信仰”问题:为什么活,如何活?如何对待今生,对待来世?如何对待自己,对待他人?对待苦难?“寺院”作为物质存在,和“信仰”这个非物质的概念,是天然地联系着的。从这个角度讲,“佛教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不仅仅是个“过去时”的文化问题,而且一直到现在,对待现代人如何认识自身与社会都有帮助。“信仰”,是“佛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与灵魂,为纯净的信仰而衍生出来的“佛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就一定要回到与信仰相匹配的地位来认真对待,用一生来对待,用普渡众生的视角来对待。
    第二,佛教“非物质文化遗产”依托于“物质文化遗产——寺院”。“物质”与“非物质”的关系如此紧密,几乎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集中在寺院里。会议通知中列举的:佛教音乐、佛教艺术、寺院生活传统(如过堂、早晚殿、诵戒、安居、授戒等)、佛教节日(初一十五、佛菩萨圣诞、尤其是浴佛节、自咨日)、佛教名山信仰特有的节日(如普陀山的三大观音节、杭州上天竺的香会等),都依赖寺院丛林而存在。“佛教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的文物古迹、寺院丛林的不可分割性,决定了在保护“佛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时候,一定要连同寺院一起保护。没有整体观的保护,零部件式的保护不适合佛教非物质文化遗产。除了“宗教”领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一定有固定的小环境。这也决定了“佛教”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可能比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更好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在寺院这个小环境中比在社会上更加方便。外面受到的诱惑多,寺院里相对封闭与安静。这是优势,这是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可比拟的优势。
    第三,佛教“非物质文化遗产”依托于“自然环境”。古人建造寺院的时候,选择了远离尘嚣的深山丛林。寺庙的风水学,也是中国传统风水学中的宝贵财富,佛教寺院与自然环境的结合,也是古人给我们留下的巨大精神财富与物质财富。古人,每次朝圣,都是一次旅游,虽然我觉得现在“佛教”与“旅游”结合后给自己的损失不小。现在每个城市都在打造“宜居城市”,但是对污染严重、人口众多的中国城市来说,“宜居”确实不容易。而每个远离尘嚣的寺院,都是“宜居”的。那么,我认为,佛教是宗教,是强调神性的,却是最人性化的,最与自然融会贯通的。也最适合今天倡导的“绿色”“天然”“尊重自然”这样的一些观念。佛教是古老,也是不朽的。

 

    国家已经建立了三个“文化生态区”,但都是“乡土文化生态区”,安徽的,贵州的,甘肃的,是保护当地特有的民俗与艺术。那么我们的建议是:能不能依托寺院,创建几个“佛教文化生态保护区”?峨眉山已经是世界遗产了,建保护区问题不大。五台山整改力度很大,好像也有希望。普陀山,九华山怎样呢?
    如果能首先建立四大佛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区,那么我们这四大佛教胜地的保护就会上一个台阶。过去,我们是把这些地方当作“文物古迹”保护的,重视的是“物”,忽视了非物质的内容和古迹与周边环境的关系。在“佛教文化生态区”的概念下,佛教胜地将得到更好和更全面的保护。
    在“佛教文化生态保护区”内,第一,不破坏原有建筑样式与布局;第二,不破坏寺院与周边的环境;第三,不扰乱僧人的正常修行和生活。同时,鼓励僧人遵照前辈的生活方式生活与学习,鼓励僧人传承前辈的艺术,音乐,绘画等。以国家的力量,来保证寺院僧众的正常学习,保证佛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
    同时有一个问题必须解决:在保护“佛教圣地”“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时候,如何解决与“旅游业”的关系是个大问题。能否把“旅游”转换成“朝圣”,以提升佛教圣地的神圣性?有没有一些合理的手段和措施?同时还要打击以吸引游客而伪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要让这样的“伪文化”伤害了佛教的纯洁性。这是摆在政府面前的问题。千万不要为了眼前的旅游,毁掉的古老的文化生态,毁掉了我们的信仰。

    因为我参与的课题刚刚开始,所以提不出更好的办法。但是我相信,在田青先生带领下,随着课题的进展,我们将提出更多的合理的建议与保护措施。
    谢谢大家,并代表田青教授向大会致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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