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一老太砸门骚扰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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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晨报的新闻:
“老太太天天到家门口砸门骂人,你还不能动她,上不上火?”22岁的小李家住甘井子区华东人家小区。去年,小李在小区里碰到了一个迷路的老太,她非要到小李家去瞧瞧不可。小李见她可怜,就让她上楼去转转。哪知道,老太隔三岔五就跑过来砸门。一年时间里,老太来了几十次,每次都能折腾一两个小时。小李和邻居已经不堪其扰,可谁劝她都不好使。那么,老太怎么就跟他耗上了呢?
小李从知情人处得知,老人的亲戚曾在小区里居住,离小李家不远。老人与亲戚产生过纠纷,以前曾过来砸亲戚家的房门。后来,亲戚受不了了就搬走了。小李怀疑,老人找不到亲戚后,恰好碰上了他,就莫名其妙地把他与那位亲戚扯上了关系,就有了后来的行为。知情人称,那位亲戚早都搬走了,老太太一口咬死小伙是亲戚家的人,谁劝都没有用。
一年时间里,辖区派出所也曾多次介入协调。可是,由于老人态度强硬,且年过7旬,各方确实没有太好的办法解决此事。“换位思考一下,有个老太太天天到家门口砸门骂人,你还不能动她,上不上火?父母气出病来,谁来承担责任?”
这种事,在有些国家,不难处理。比如美国,法院可以判决老太太不得进入小李的房子30米以内,如果违反,那就是据不执行法院判决,是重罪,法院就要收拾你了,反正不用小李闹心。
在中国,对于小李来说,这事成了天大的难题。中国法院不会下这样的判决。派出所?“各方确实没有太好的办法解决此事”。
其实派出所本可以处理,老太太这是寻衅滋事啊。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以本案的情节,别说治安处罚,刑事责任恐怕都够了。
老太太要是正常人,就适用这一条;要是精神病,就需要强制治疗。不管怎么样,这个事不能没人管,让小李一家,以及之前的那家亲戚,遭这个罪。
有句话,叫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究其原因,就是没人管。于是坏人嚣张,好人遭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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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振宇
2018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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