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到期要收费续期,于法无据

——对于土地使用权期满,如何续期,国家确实没有规定。正因如此,温州国土局更无权私自决定来收费。“法无授权即为禁止”,不懂?
温州最近出现一部分市民,他们正常买卖二手房后却无法完成交易,原因是土地到期了。如果要续期,必须缴纳占房价总额约三分之一的土地出让金。根据报道内容看,这个“三分之一”,是按现在重新评估的当前土地价格续费。而这个评估价格恰好大体相当于这些房子现在房价的三分之一。如果不续费会咋样?按报道看,目前会让房子无法交易,不给办交易手续。
对此,温州国土局是这样解释的:
土地使用权70年的房子,好比4S店里的新车,而只剩两三年使用权的房子,好比开了10多年的二手车,这两者的价值哪个高哪个低,大家一看就知道。目前房地产市场透明度不足,很多买房人可能没有意识到土地使用权年期对房产价值的意义,房子本身说白了就是砖块水泥,房产的价值很大一部分是来自于土地的价值。《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下简称《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但《物权法》只规定了“自动续期”,该如何续期,需不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以及交纳标准都没有明确。
这种报道总是让人觉得很有意思,就是当你觉得他已经到了底线的时候,他总是有办法给突破了。更有意思的,他的解释,看似似是而非,却也头头是道,竟让人无言以对。
实际上,一番“解释”,目的只有一个,收钱。既不合法,更不合理。
一
中国在“新中国”之后,确切讲是1953年之后,土地变成公有。农村土地变成集体所有制,理论上,土地还归农民,只是变成了集体所有。而城市里,土地变成国有。注意,在城镇土地国有化之前,城镇土地也是私有的。私有的土地被国有化了,肯定是有人不同意的,不同意也肯定是没有用的。
现行的中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年限制度,是从香港搬过来了。全世界之前有这制度的,是香港和新加坡,那是因为这两个地方,都是英国的殖民地,土地是英国的。所以产生了“租土地”的问题。而中国,在80年代的时候,要把土地流转利用起来,就借鉴了香港的制度。大概是这个制度对政府最有利吧。
人民在自己的国家上租土地住,这是中国贡献世界的一大创举。
二
三
温州国土局是怎么做的呢,是要求按照房屋价格三分之一补交土地出让金。100万的房子要交30万,变成了130万,那这房子肯定没人买了。房主也不可能70万卖房。那这交易肯定黄了。而且,这不是一个房子,而是整个温州的二手房交易市场。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收钱明白,花钱糊涂?
最后,土地公有,是中国房地产乱象之源。这个问题不解决,只考虑怎么收钱,未免杀鸡取卵,贪心不足。
康振宇
2016
图片取自网上
康振宇,律师,法律老师,时评作者。微信公众号“KZY2015”,微博“康振宇律师”,关于法律,时政,摄影,欢迎关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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