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律师协会体育方面工作简介(第二版,加了经验和策划)
(2013-07-23 09:5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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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辽宁同泽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律师
摘要:大连市律师协会近年来组织了一些体育方面的赛事,具体包括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围棋等;常设有足球队、篮球队、羽毛球队、乒乓球队等队伍;另每年组织参加辽宁省羽毛球乒乓球大赛、大连市徒步大会、大连市马拉松大赛、与兄弟协会进行友谊比赛等项目。本文即对其中的具体工作做简单介绍,并且稍作理论探讨及经验分享。
提纲
一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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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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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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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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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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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大连市律师协会2012第八届足球联赛实施方案
一
大连市律师协会这些年来在各级领导的支持和诸多律师同仁的努力下,可以说颇做了一些工作。笔者作为大连市律师协会事务委员会主管体育方面的副主任,有幸在其中力所能及地参与了一些事情。本文即对相关工作简单介绍并稍作理论探讨,抛砖引玉,投砾盼珠。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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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本文成文之际,大连市律师协会第九届足球联赛正在进行当中。本届联赛有六只律师代表队参赛,以大连市各区为单位进行组织。各只队伍均以本区律师为主体,特邀一至两名法官检察官共同比赛。每队十五人至二十人,全部约百人,来自数十家律师事务所,及多家法院检察院。赛制采取大循环的联赛制,每周一轮,共五轮,最终以积分排名。预计将于七月底结束。
律师联赛结束后我们另将组织公检法司律联赛,大连市公检法司各出一只队伍,律师出两只队伍。预计将于八月中下旬开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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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将开始第四届律师篮球联赛,赛制大致同足球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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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羽毛球比赛已于五月份举行。另有乒乓球常年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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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约十月辽宁省律协组织乒乓球羽毛球全省律师联赛,大连市律协均组织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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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律师趣味运动会,目前在策划阶段。
每年五月份组织参加大连市徒步大会。
对参加大连市马拉松的律师,尽力提供帮助。
不定期的围棋沙龙。
视情况开展其他专项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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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设有足球队、篮球队、羽毛球队、乒乓球队,均有多年历史,常年坚持活动及队内对外比赛。其中足球队历史已近十年,队伍稳定,和北京、沈阳、锦州等多个兄弟协会进行过友谊赛。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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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年初的时候我们事务委员会会制定本年的工作计划,在笔者这里就是当年和体育方面有关的各项活动,内容主要是时间表和预算。虽然大多数活动都是举办过多届,但是由于经常会有与以往不同的情况,所以时间只是大致。委员会开会商定工作计划之后,由主任上报协会审批。在各项活动举办之际,所需要的费用从协会预支或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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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B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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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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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方面的活动大多是面向协会全体律师,而且考虑到一些赛事当中有赞助单位,所以对各项活动的宣传的需求更多一些。主要形式是以新闻稿的方式在律协网站登出。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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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省律协办理律师执业责任保险
完善大连市律协《救助基金具体实施管理办法》
为全体会员参加意外伤害(医疗)和/或补充保险提供方案
对老律师慰问,组织对新律师宣誓
组织律师参加律师公益活动,载体为律师义工团。具体事项有坚持送法进社区,在部分街道、社区设立义工义务咨询站;坚持做好到北三市一县的送法服务;做到长期性和经常性地到日新学校和培智学校给残障学生送爱心;坚持长期为大连贫困弱势妇女进行义务法律服务和帮助;参与大连慈善月活动;组织义工进驻学校,定点进行法律宣传活动,并参加团市委组织的临时性活动;春夏季节组织义工徒步、野外拓展,增强义工团凝聚力并借以宣传律师义工团和大连律师的慈善公益形象;年底经报请大连市慈善总会义工分会批准,对积极参加义工团活动的优秀义工进行表彰等。
艺术团慰问演出
合唱团,舞蹈队日常活动
第四届律师卡拉OK大奖赛
2014年春节联欢会筹备
各种沙龙和艺术鉴赏交流活动等
对律师之间因执业而发生的纠纷进行调查和裁决
对兄弟省市律协的管理经验和组建律师协会工会的必要性、可行性等进行调研
邀请税务局领导或者税务专家就律师事务所税收问题进行1-2次专题培训或者讲座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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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协会与我们事务委员会平级机构有以下各专门工作委员会:
宣传联络委员会
资产与财务管理委员会
行业发展与规章制度工作委员会
会员事务委员会
实习律师管理工作委员会
业务研究与培训委员会
权益保障委员会
女律师工作委员会
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
国际交流工作委员会
奖惩与考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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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其他各个兄弟部门的工作,实话实说笔者也不是太清楚。但是有一点几乎可以肯定,就是虽然各部门的工作展现在前台的形式各不相同,但是其后台的工作方式应该大致雷同。原因在于大家的工作体制相同。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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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笔者看来这是最重要的因素,是我们能够举办这么多活动的根本原因。协会的支持主要体现在两方面:领导支持和经费。律师协会领导向来对我们的各项活动持支持态度,有时甚至亲力亲为,或亲自上阵,或摇旗呐喊。经费方面是另一大主要原因。考虑到律师协会本身的特点,经费毕竟来自律师会费,经费花到我们举办各项活动的时候确实是不能算宽裕,但是精打细算的话总还勉强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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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又是一大原因。有政策有经费,没人玩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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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我们这些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以体育方面的工作为例,我个人认为我们事务委员会的工作就是把协会的支持和群众基础给联系起来。各个委员会的成员,都是执业律师,这起码在从事各种工作时候提供了能力、效率、和廉洁方面的保证。而且,各个运动队成型之后,其本身就会具有一定的生命力,完全可以独立承担队内队外的各项事务。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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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组织各项活动或者队伍的时候,都尽量争取协会会长副会长等各级领导支持。这样活动的规格就会提高,相应的预算也会容易争取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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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所有的比赛和球队都是面向大连市的全体律师。实际上这也是笔者个人对这些工作宗旨的理解——来自律师,服务律师。工作也是这样做的。但是前些年也曾经有过其他的声音:有律师以为全体律师出钱,少数律师娱乐,甚至反对比赛和队伍的存在。对此我们也没有什么特别好的办法,只能是更加尽力去做好本职工作。尽力去扩大比赛的参赛队伍,扩大赛事的影响和普及程度,让更多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参与进来。另外注重我们自己工作的宣传,在律协网站报道我们的各项赛事战况,以及球队的活动情况,希望能得到更多的了解和理解。再就是提高球队和比赛对外的影响力,力争为协会为律师争取荣誉和知名度。所以这些年反对的声音不怎么听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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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足球队,场地费是大块,还有其他的水、衣服、球、年底总结聚会等。经费来自协会和队费。协会出一部分,这样会是使球队有组织感,球员认同自己协会球队身份。但是协会出的经费通常不够,所以队员也要出一部分队费。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协会拨给的经费紧张,另一方面,从协会及球队的角度讲,也不希望球员抱着“占便宜”心理来随便玩。各只队伍的经费都是这样的两种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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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组织比赛不会向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收取任何费用——协会埋单。有的时候会有赞助单位赞助我们的比赛,通常是律师事务所。有的时候律师事务所会赞助球队,甚至是以本所律师组队直接参赛。我们回报这些赞助单位的方式就是尽力在报道中体现赞助单位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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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时候比赛规模很大,有各部门参与组织,人手众多,就需要一个成文的策划,使各个部门和工作人员有章可循。重点是赛事框架、赛制、具体负责人、时间表、预算等。本文后附“大连市律师协会2012第八届足球联赛策划文案”,以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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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队伍我们一直是坚持以律师为主。只曾经有过一次联赛,公检法司各出一只队伍,律师出四只队伍,进行联赛。但是由于律师实力被拆分,比赛差距过大。这就和律师联赛的初衷有所背离。
每队人员,也是以律师为主,报名时须提交律师证号以供核实。考虑到赛事影响和沟通感情,而且本来就有法官和检察官常年和我们一起踢球,每队可以有一或两名法官和检察官。之所以人数控制在两名之内,是考虑邀请的法官检察官如果过多,上场与否不好安排。而且报名的时候也是要提供法官证或者检察官证,否则我们也确实无法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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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我们是双联赛,都是六只队伍打大循环;2012年是九只队伍分组后复赛,而且是所有球队都参加复赛,都打到最后一轮,充分参与和娱乐;再之前有六只队伍大循环的,也有四只队伍双循环的。赛制根据参赛队伍及当年情况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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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是先有足球队后有联赛,所以比赛组织不缺人手。足球队是当年以选拔赛的方式挑的队员。篮球和羽毛球都是开始没有队伍,所以组织比赛的时候就先借调了人手,比赛之后组织球队,再比赛的时候人手就宽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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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前文所述,球队有明确的章程,队委会,队委会由对队员大会选举产生。球队也在不断的充实新队员。新队员入队有数月的考察期,然后提交书面申请,队委会讨论通过。之所以这样,除了使队员球队双方有个彼此的了解,也是希望通过一点仪式感,强化“球队”的概念,使队员对球队有一个归属感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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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队的日常活动主要就是找对手打友谊赛,而且也是找对手和我们一起分摊场地费。篮球队羽毛球队大致一样。
每场具体工作有场地的联络,对手的联系,通知的短信,上场人员的安排,买水及结账,考勤之类的。各项工作各有分工,有的是派发的工作,有的是自动自觉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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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和篮球是剧烈体育运动,容易受运动伤,所以每年球队统一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费用队费承担。
而足球赛和篮球赛虽然我们也想为参赛律师买保险,但是实在没有相应费用。只能在赛前建议各参赛球队各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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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活动的形式我们还是在不断的探索,问题也总是有。但总算这些年也都坚持了下来,也一定会继续向前走。各项活动和队伍取得了更多的认可,更多的律师期待着每年的赛事。笔者认为,这应该是一种良性的发展方式。
七
对于大连市律师协会这些年所举办的活动,笔者不管是作为一名普通的执业律师,还是个别的活动的参与者,或者是个别活动的组织者,是觉得很不错的,至少也是可以拿出来说说的。究其根源,我上面说了,是体制。至于说各项活动的群众基础,我认为不是问题。律师嘛,整体素质摆在这呢。不是在这里学有所长,就是在那里玩有所精。这也正是律协活动可以搞的丰富多彩的基础。
上述讨论,是笔者基于这些年的工作所产生的一点感想。限于水平和位置,难免一孔之见,坐井观天。斗胆献陋,望看官不吝指教。
辽宁同泽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律师
2013
附:大连市律师协会第八届足球联赛实施方案
大连市律师协会第八届足球联赛实施方案
根据会长指示,会员事务委员会对拟在6、7月间举办的大连市律师协会第八届足球联赛的具体组织实施事宜等做出以下方案。
一、比赛宗旨
促进律师事务所、律师及相互之间的交流,提高律师的身体素质,增强律师事务所的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展现律师的良好精神面貌,扩大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对协会活动的参与度,提高协会及区县(市)律师工作委员会在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中的认同感,提升协会的组织力与影响力。
二、赛事负责人
统筹协调: 杨家君、张玉良
比赛组织:(事务委员会)刘同强、康振宇
队伍组织:(区县工作委员会)周晓明、王帅
赛事宣传:(宣传联络委员会)金丽君
三、参赛队伍组织
1、区县(市)律师工作委员会以所辖区的律师事务所为单位组织队伍,最大限度地扩大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参与度,力争组织8个参赛队伍。
2、各区县(市)律师工作委员会根据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数量,可以单独或者与其他律师工作委员会共同组队参加。一个或多个区县(市)律师工作委员会联合后可以组织多个队伍,但最终参赛队伍的数量可能会进行调整。
比如,中山区自行或与其他区组织2-3个队,西岗区、甘井子区、沙河口区、金州新区单独或者与其他区组织1-2个队,共计8个。
3、对于律师事务所单独组队或者与其他律师事务所共同组队的,也要以所在区律师工作委员会范围内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为限。如以往年度的法大联队、华夏联队、杰仕孚联队等,也要以中山区法大联队、中山区华夏联队等方式参赛。
4、参赛人员须为正式律师及职业律师,报名需提供执业证号或实习证号。考虑到以往赛会的经验,可以将经常与协会球队共同活动的法官、检察官纳入参赛队员当中,但人数应严格限制,如每队只限1-2人(队员反应每队最多1人为好),且名额固定不得中途变更。上场比赛为9人,但每队报名不应低于12名,以15人左右为宜。
5、每个队伍均应有明确的名称,鼓励律师事务所赞助及冠名,但队名须体现所在区县。队伍设一名领队负责队伍组织联络及后勤,设一名队长负责比赛及与裁判和对方队长交流,领队和队长可以兼任。
6、各队应有统一队服,自备比赛用水,建议为参赛队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也可考虑通过协会统一办理),可能的话制作队旗在比赛时展现,比赛前双方队长交换。
四、赛事安排
1、比赛地点
(1)比赛地点有以下两个备选:
A 五四路体育场外场,费用通常为每场800元,时间须另行交涉确定;
优点:位于市中心便于前往观战,影响力可能会扩大到在旁边看球的人群;
缺点:没有看台,不易停车,场地时间需另行交涉,价钱较贵。
B 交通大学体育场,费用为每场600元,目前时间为每周六下午4:30—6:10;
优点:周围有看台便于啦啦队加油助威,校内便于停车,价钱较为合理,常年使用场地时间便于交涉;
缺点:位置略偏,影响力可能略少。
(2)作为实践操作上的选项,似乎也可考虑一部分在体育场外场,一部分在交通大学,但相互的优缺点需要兼顾,比赛安排上要注意协调。
2、赛制
(1)按照8个参赛队设计,采用大循环比赛方式,每个队伍可以打七轮比赛,胜3分、平1分、负0分,根据赛事成绩确定名次。如积分相同则比较相互胜负关系;如平局则比较进球总数,如进球相同则以世界杯规则罚点球决名次。
(2)比赛拟设冠亚季军奖杯和奖品,另可考虑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金靴奖等。
(3)比赛场地为小场地(半个正式足球场大小),比赛时间为80分钟,半场4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
(4)上场比赛为9人,只能以报名名单内的队员上场比赛,若开始比赛后10分钟内一队场上队员仍少于六人,则判负;
(5)比赛无越位,守门员可以手接回传球,边线球手发,禁止穿金属钉足球鞋,禁止铲球。具体规则内容还可根据赛事准备会议内容进一步细化。
3、比赛时间
比赛时间初步预定为6月16日一直到7月28日的连续7个周六的下午,约3:00左右开始,6:30之前结束。(注:6月23日为端午节,需在确定是否放假,且比赛时间因天气等原因可能顺延。)
五、联赛实施程序
1、准备阶段日程
(1)5月21日至22日,会长办公会确定比赛方案,并提出区县工作委员会的组织报名方式和队伍数量,安排落实报名任务,联系比赛场地。
具体负责人:
决定比赛框架和实施方案——会长办公会,正式发文确定;
细化方案和联系场地等——刘同强、康振宇;
组织队伍和报名——周晓明、王帅;
宣传通知和准备联络——金丽君、秘书处。
(2)5月23日至5月29日,由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组织、联系、确认队伍及报名,由会长遴选赞助单位。
(3)5月30日至6月8日之间,进一步落实各项赛事内容,确定赞助单位,召开赛前准备会(明确比赛要求,确定比赛规则,抽签决定比赛场次)。
赛前准备会出席人员:杨家军、张玉良、周晓明、王帅、金丽君、刘同强、康振宇,各区县工作位会员主任和八只参赛队领队,赞助单位等。
(4)6月9日至16日,安排队员熟悉场地和热身(地点拟定在交通大学),邀请并确定裁判,制作比赛条幅,购置比赛用品等。
负责人:刘同强、康振宇、周晓明、王帅、赞助商。
2、比赛阶段日程
(1)6月16日开幕式及首轮比赛4场比赛,地点暂定体育场外场。
邀请领导:会长、副会长及司法局、协会领导,赞助商代表等。
(2)此后从6月23日一直到7月21日的每个周六下午,地点拟定在大连交通大学体育场,每轮次共计4场比赛,每个参赛队每周六都有比赛,详见比赛日程表。
(3)7月28日为最后一轮和闭幕式暨颁奖典礼,地点暂定体育场外场,出席人员同开幕式。
3、赛后总结
8月中下旬某日,总结比赛内容,慰问赞助商及各队领队等。
参加人员:杨家军、张玉良、刘同强、康振宇、周晓明、王帅、金丽君、赞助商代表、各队领队、金靴奖得主。
五、预算和赞助
1、赛事预算
以下各项费用为比赛组织费用,除此以外的费用由各参赛队伍及其所在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球队赞助商承担:
(1)场地:体育场外场每场800元,一轮需两场1600元,7轮共计11420元;
若用历年使用的交通大学体育场则每场600元,一轮需两场1200元,7轮共计8400元;
(2)裁判:200元一场,7轮28场共计5600元;
(3)比赛用球、对抗衫、饮用水、横幅、彩旗、应急药品等:4000元;
(4)奖杯、比赛总结:4000元;
(5)对外宣传:1000元;
总计约:23000~26000元。
2、赛事赞助
(1)往年做法为协会与赞助单位各承担一半,上年赞助费用为5000元。
(2)本届如照此做法,需要强力赞助商的介入,初步预算金额为1万。虽较之以往显得略高,但考虑到本次赛事的规模及影响力,尚属合理额度。
(3)赞助单位可以是协会内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具体赞助单位的信誉等需要进行考察,具体内容由会长协调联络和确定。
六、宣传
1、协调宣传联络委员会负责本次赛事的宣传报道,除赛事全程在协会网站上宣传以外,开幕式和闭幕式争取能在大连市有影响力的报纸或其他媒体上报道。
2、具体工作上,通过组委会和区律师工作委员会邀请啦啦队到现场观战,每场比赛都安排现场值班文笔及摄影负责人,每轮比赛均制作文字及摄影报道。
以上方案,请会长办公会审议决定。
方案制作:会员事务委员会
刘同强、康振宇
201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