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说有关部门希望推出博客实名制。我毫不怀疑有关部门对于博客实名的决心与信心,但我怀疑这个决定最终的可行性。
与博客实名同期,是手机实名制。这个制度有些好玩,按照早期的规定,手机实名本来早就是规定,在后期的执行中却变了样子。以至于在诈骗短信、牛皮癣短信漫天飞,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之后,部里不得不重新回头制定新的规定来强调。
QQ实名制也以深圳市公安局一局之力要求的结果,只因为QQ身在深圳。这个最终的结果变成了QQ群创建者实名登记。不过,似乎很多群主的登记信息是假的。
上面这两个实名的案例表明,制度本身并无可厚非,但如果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能被很好的执行,制度的虚设显然已经没有什么价值。博客实名制如果出台,无法想象这个制度将如何被执行。
关于实名,在近期是一个热闹的字眼。除了上面我们所谈到的这些,还有一个大的争论,是关于互联网实名的大争论。在那场还是发生在今年的大讨论中,很多专家都慷慨激昂地发表了自己的言论,不过在论坛中,网民的反对倒是如潮涌起。
网络游戏在防沉迷系统出台之前,也要求实名登记。不过,似乎这两大措施出台之后,该堕落的依旧堕落,该沉迷仍在沉迷,并没有发生什么根本的改变。
制度的重要性,许多专家比网友们解释的透彻的多,但可惜的是,有关部门制定制度时,却往往与实际脱节。记得是重庆,希望立法要求网民在家上网登记的制度,不久就被放弃。也是重庆,又率先规定网民不许恶搞。也和上次一样成为网民的谈资。
恶搞本身已经演变成为一种娱乐,恶搞的本身也不在于要“恶”,而是要娱乐。但当一种方式被人为放大其负面,并强制禁止时,其负面则将在地下更加汹涌。
博客实名制也是如此。纳入正常管理的初衷并没有错误,但错误的是生硬要求所有人都实名。殊不知,匿名的美,是吸引一部分人前来开博的原因之一,在这里,许多人聊出自己的心事而不用担心被人知道自己是谁。我们有权利公开自己的名姓,也有权利选择匿名。
我同样认为,如沈阳告秦尘博客侵权案,某教授告学生博客诽谤案,及发生在我们身边的那些晾晒隐私、或超越界限的博客,不过是这个市场在其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小插曲而已。正如黄河有那么大的泥沙,没人想着干脆把黄河堵掉一样。
引导才是重点。将博客引向正流,转化为清流,恐怕这才是主流的所想。一个对比是,流氓软件肆虐多年,最迫切希望主管部门介入的治理却在企业闹翻天后迟到。所欠缺的,何止是为人民服务这个思想这么简单?
我的博客是实名,但我仍认为,这种制度有些哗众取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