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的布克文学奖评比的水准很高,声誉和影响是仅次于诺贝尔文学奖的一项大奖。2003年,它突然地颁发给了一个过去从来没有小说作品出版的无名作家皮埃尔,引发了一场争议。在此之前,布克文学奖几乎都是颁发给那些距离诺贝尔文学奖并不遥远的著名的、用英语写作的作家的,所以,布克小说奖的这次颁发,要么真是评委眼光独到,要么就是一次重要的闪失了。
这本《弗农小上帝》的作者皮埃尔,父母亲是英国人,他出生在澳大利亚,后来在墨西哥长大,又在美国生活多年,现在定居在爱尔兰。从他的经历看,他是完全可以归入最近20年涌现在国际文坛上的“无国界作家”群体中的。如今这个“无国界作家群”依旧在迅速扩大,这些作家都是出生在某个国家,生长在某个国家,求学于某个国家,然后,定居在一个国家并且在全世界跑来跑去,觉得哪里都不是他的家,一面怀着乡愁,一面在寻找着肉体和心灵的栖息之地。这些作家大都来自印度、中国、南非和北部非洲、加勒比海地区、澳洲等边缘地区,用英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西方强势语言写作,在西方国家的出版社出版他们的作品,叙说的故事却是世界上一些小角落发生的事情。
这一批“无国界”作家中,著名的有拉什迪、石黑一雄、迈克尔.翁达日、本.奥克利、奈保尔、哈金(金雪飞)、安德烈.马金等,女作家有山飒和阿伦德哈蒂.罗伊等等,这些作家都是英语和法语文学的亮点和出版界的宠儿。像拉什迪,一直是诺贝尔文学奖的最有力的竞争者,他多次进入诺贝尔文学奖的候选名单,差一点获奖,到目前也没有获奖,我想可能是瑞典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会的一些委员也害怕宗教极端势力的威胁吧?但是不管拉什迪是否获奖,他都是当代最为杰出的少数在世小说家。
石黑一雄出生在日本,但是却可以写英国写过去的英国管家的老故事,代表作《盛世遗踪》和《上海孤儿》特别受英国人的喜爱,也翻译成了中文。加拿大作家迈克尔.翁达日是《英国病人》等6部长篇小说的作者,他出生在斯里兰卡,在英国受教育,生活在加拿大,但是在全世界游历,写作的题材也非常广泛。而印度裔作家奈保尔则已经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自然更是万众瞩目。出生于1959年的本.奥克利是出生于尼日利亚的作家,他的《饥饿的道路》是后殖民文学的代表作。印度女作家罗伊凭借作品《微物之神》,获得了英国布克文学奖,她现在是印度文坛的明星,常常对印度的妇女和社会问题发言,不过,她也是一个建筑师,此后似乎没有小说出版了。美国华裔作家哈金出生在中国沈阳,他的小说《等待》获得了美国福克纳小说奖和美国全国图书奖,小说《劫灰》也获得了美国全国图书奖,是相当不容易的。这些作家的共同特点是,他们一般都有着第三世界国家的文化背景,然后在英美等西方发达国家生活与写作,大都用所在国的语言直接写作,既丰富和拯救了已经流露出沉沉暮气的英语法语文学,拓展了欧洲古老文学的疆界,使这些陷入停顿的语言文学再次充满了异质血液的鲜活和生命力,也带来这些作家的出生地的文学现实和想象的世界。
把皮埃尔和上述这些作家相比,有一定的相似性,但是似乎也有不同。相同的地方自然是皮埃尔也找不到故乡和回家的路,也在世界上到处乱跑,怀揣乡愁,叙说着一种文化隔膜之下的愁闷;不同的地方是他的血统是正宗的英国人,对西方文化有着血液里面的联系。年纪不大的皮埃尔依靠这部小说获得了布克小说奖,据说很得益于评奖之前一个记者对他的采访。在那次采访当中,他暴露了自己过去的很多劣迹:四处浪游,干过很多职业,吸毒、赌博,还欺骗朋友的房产导致人家无家可归。但是,是文学使他走上了正路,从此他改邪归正了,写出来了这本《弗农小上帝》。我想评委也是人,自然对这样的被文学拉上正途的人印象深刻,加上这部小说的确非常有特点,于是看惯了著名作家老到熟练的作品腔调的评委们,就把奖给了他。他一举成名了。
任何一个作家成名自有其道理。像这部小说,我读了开头就立即被吸引了。这部小说是一部带有黑色幽默和荒诞色彩的作品,用第一人称我,叙述了一个少年如何被媒体和小镇上封闭的社会环境与气氛冤枉成一场校园屠杀枪击案件主犯的荒唐经历。这个主人公,就叫做弗农,他15、6岁的样子,满嘴的加州脏话,可是,却有着一颗十分清醒的心灵。我一边读,一边就想起来了多年以前自己阅读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的阅读感觉,那部小说的主人公也是满嘴的脏话,对世界上的很多事情都不大满意,带着嘲讽和挖苦的口气讲话。这部小说也是这样,弗农虽然被冤枉成了犯罪嫌疑人,被迫进入到了一个调查程序里,经受身边各种人物、各种势力角逐的折磨。于是,我们看到了一个少年眼睛里的光怪陆离的美国当代的社会现实,小镇上像过节一样地关注他这个犯罪嫌疑人,连他的母亲都认为是他干的,一个记者则一边想占他母亲的便宜,一边饲机从这个事件中发财。每个人的面孔都丑陋不堪,在弗农的眼睛里现出了原形。小说的叙述语言非常口语化,据作者自己说,美国加州的方言土语有几百种,因此,这本小说就是完全用一种土语写出来的。不过,由于翻译成汉语的原因,语言上的地方色彩被冲淡了许多。小说的故事结局是很戏剧性的,弗农最后找到了自己不在犯罪现场的有力的证据,那个证据就是他在几公里之外拉的一堆大便,经过了化验,那堆大便的确是案发时间,由他从体内排出的,由此使这场闹剧结束和收场了,弗农因此也看透了虚伪无聊的成年人的世界。
这部小说可以说是一部成长题材的讽刺和黑色幽默的小说,但是又有着现实主义的扎实的功底和品质,这样一部处女作带给我们的是那种原生态的毛茸茸的感觉,无论作者的语言还是观察世界的角度,都是非常强悍有力和鞭辟入里的,虽然叙述上有些拉杂和罗嗦,但是,这部小说,和美国小说名著《麦田里的守望者》真是还有一拼呢,喜欢塞林格的读者,不妨也读读这本书,看看哪个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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