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行风“九不准”,要对自己狠一点
(2014-01-06 15:5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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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12月26日发布了联合制定的《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从“九不准”的具体规定来看,每一条都非常有针对性,尤其对于老百姓反映比较多的几个问题,比如,开单提成,收受回扣、收受患者“红包”等,这一次都是明确禁止的。
以史为鉴,简单搜索就可以发现,2004年的时候,有一份《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里面提到了不得违反的八条行业纪律。从内容来说,和“九不准”的规定有类似之处。
从2004年到现在,卫生行业作风建设到底进步了多少?
2013年快要结束了,在这一年,有两个医疗行业的反面典型。一个是葛兰素史克涉嫌在华行贿医生遭调查,一个是多美滋公司在天津部分医院的第一口奶事件。
这两个事件的查处,体现了有关部门整顿医疗卫生行风的决心和力度。要知道,任何行业都需要严格管理,任何行业也难免会有害群之马。
正如26日的电视电话会议所指出的:卫生计生部门始终高度重视行风建设,不断强化行业监管,完善体制机制,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了一批商业贿赂案件和行业不正之风问题,取得了积极成效。
“九不准”公布之后,能否抓几个负面典型出来呢?这次通知还要求强化社会监督,群众可通过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开电话和官方网站投诉举报违反“九不准”的行为。
从老百姓来说,最可怕的心态是麻木,这样就会乏人举报。这种心态要不得,如果遇到问题或者发现问题,还是应该拿起电话或者点击鼠标,积极投诉,努力维护个人利益,也可以帮助医疗卫生行业改进行风。
有关部门更应该主动出击,从内部渠道和专业渠道去发现问题,公之于众,比如,葛兰素史克事件,就是从一个旅行社的异常账目情况发现线索的。这次专门提到: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检察和地方纪检监察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重点查处顶风违纪的行为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凡是违反“九不准”的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同时,还要防止“下有对策”,警惕应对“九不准”的歪招斜招。期待有关部门尽早研究制订出更有针对性、便于操作的具体措施。(林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