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让记者多问几个问题
(2012-11-29 12:4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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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信息公开杂谈新闻发言人 |
据新华社报道,广州市政府将从12月1日起施行《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新闻发布会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每个发布人对议题的介绍时间不超过5分钟,回答每个问题不超过2分钟。
规定非常好,体现政府践行信息公开的决心,并且限制了发言人照本宣科的时间,可谓切中时弊。
《办法》规定,在记者提问环节,媒体记者要在征得主持人同意后方可提问,并在提问前先通报所在媒体名称。每次只提1到2个问题,问题不超出发布议题范围。征得同意并且自报家门,这是国际上的惯例,应该遵循。只是,每次只提问1到2个问题,其实数量有点少,能否再多一点?
每年开全国两会的时候,人民大会堂正门外,代表或者委员入场的时候,都会有记者追着代表或委员提问的场景,这恰恰说明了我们的记者平时缺少和官员们一对一沟通采访的机会,而采访是记者的天职。
各级官员,应该充分利用各种公开的场合与各媒体的记者充分沟通,记者把民众关心的问题带到各种公开场合,得到答复后,向公众传播,是最好的信息公开,只有这样的机会多了,网络的各种传言自然就没有用武之地。
记者采访,毕竟是个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有时,他需要在和被采访人的互动中,来提出新的问题,这个时候,1到2个问题就显得少点了。
广州市政府办公厅自己也有补救的措施,将在每场新闻发布会前,向部分媒体发放评价表,由记者从新闻发布会资料的质量、回答记者提问的质量、发布人仪表仪态等方面,逐项对议题主办单位作出评价,并在新闻发布会后由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回收统计。
可以想见,多提几个问题估计会成为记者反馈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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