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资委主任李荣融介绍国资管理体制改革和央企改革情况。新闻发布会上,李荣融表示:石油、电信、电力已经形成了一个基本竞争的格局,石油、电信、电力等行业没有垄断。
李荣融说,这两年国有企业的效益比较好。这么好的一个局面很重要的一条原因就是竞争。石油、电信、电力已经形成了一个基本竞争的格局,而且这些企业的主要资产都在上市公司。准确地说,他们的股权已经多元化、社会化。
李主任“基本竞争格局”的表态,引起轩然大波。中国是否存在行业垄断这一命题,到底应该由谁做出结论?实际情况是,目前央企的盈利大户中很多是垄断企业,垄断企业对社会公众利益造成损害。国资委关于垄断的辩解根本就站不住脚,李荣融否认部分行业国企垄断是站不住脚,是睁着眼睛说瞎话,无论从市场准入方面,还是从价格控制、市场份额等来看,这几大行业都存在垄断。
经济学意义上的市场结构,可以分为完全竞争、垄断竞争、寡头垄断和完全垄断。从李荣融所例举的这几大行业来看,恰恰不是竞争格局,而是与寡头垄断最为相似。寡头垄断市场是以少数几家厂商提供某一行业的全部或大部分产品为特征,由于这少数几家厂商的产量在该行业的总产量中各占有较大份额,因而其中的每一家厂商都对市场的价格和产量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首先,从市场份额来看,中国的石油行业分了三家公司,即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这三家的石油份额把守着石油行业的90%的份额。电信行业也是由中国网通、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国电信这几大巨头把持,他们瓜分了整个中国的电信市场份额。电力行业则是华能、华电、国电、大唐、中电投这五大发电集团的天下。
有统计数据为证,据国资委公布的信息,今年上半年,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共实现利润2988亿元,其中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家石油化工企业实现利润1156亿元,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联通、中国移动四家通信企业实现利润674亿元。这七家企业的利润,就占了中央企业总利润的61%以上。这说明国有企业中的精华中央企业之盈利性强也是少量的,盈利强的企业大多分布在石油、石化、电信、电力等行业,处在产业链的上游,且有极强的垄断性。
李荣融说,现在全球50家生产石油和消费石油的大国,他们76%在国内只有一家石油公司,其中20%的国家是一个国家有少数几家石油公司,一般不超过3家。须知,中国这几大国有企业的资源获得与国外的市场垄断不一样,很多来自行政配置,成本很低,市场效率也很低下,因此不能简单地拿企业数量做国别比较。实际上,寡头垄断在西方发达国家是很普遍的现象,石油、航空、电气、汽车等行业都是典型的寡头垄断类型的市场。需要指出的是,西方国家的寡头垄断,是市场的充分竞争导致的垄断,与中国相反,这种寡对垄断,需要政府力量的干预使得垄断的力量不至于过与危害产业和经济本身。
但并不等于说,也不能得出结论,我们的竞争格局要比发达国家更为充分。市场份额是作为认定企业垄断地位的一个标准,微软、通用电气、柯达等占据行业巨大的市场份额,但不能因其所占市场份额最大就指责它们存在垄断。那么,即判断构成垄断地位的标准是什么?垄断地位的市场份额又是如何界定的呢?这还需要从其它方面,考量市场的竞争格局。
第二,从价格控制来看,我们不得不承认,中央企业的效益这几年一直在爬升阶段。169户中央企业,这两年每年净增加的利润将近1000亿元。2005年央企上交的税金可达到5500亿元,利润更是高达6000亿元。这表现在我们企业对社会的贡献、交纳的税金,企业自身的效益都在提高,股东也得到了很好的回报。2004年,中石油的业绩为净利润1029.27亿元,创下上市以来最好水平,这样的出色业绩也使中石油一举超越了汇丰控股,成为中国香港联交所2004年盈利最高的上市公司。而且,中石油和中石化这两大集团都是海外上市企业,在转嫁并掘取国人利益的基础上,国外投资者获取了源源不断的超行业利润。
在中国,离开了垄断,国有企业的盈利能力就乏善可陈。但是,这几大行业高利润的背后,是通过价格控制来达致的。中国的油价、电价、电信消费价格,都在受到监管部门强有力的控制。结果是,这几大行业巨头滥用经济优势,企业间在纵向关系中利用优势地位限制竞争的行为。而在另一方面,对全国消费者实行价格垄断,我们的消费者并没有从中得到实惠。华南地区的油荒,固定电话月租费的征收,手机双向收费得以延续,都在说明这个市场正在受到监督与管制。
什么样的市场化是真正的市场化,是我们所需要的?石油、电信、电力等行业到底有没有垄断?这不是寡头垄断,又是什么呢?只要市场上有垄断价格存在,有霸王行为存在,就证明有,反之则没有。如果调整这些行业的定价机制,允许放手这几大行业展开垄断竞争,使国内的价格与国际市场价格保持更密切的同步,我们才能说从价格控制角度看,尽管仍然存在垄断,但是竞争也在加强。
从经济学意义上看,判断企业是否形成垄断的标准有两条:一是企业的市场占有份额,二是进入市场的自由程度。从市场准入角度考量,国家对这几大行业的市场准入方面一直有严格的限制。垄断企业运用不正当的政策手段阻止其它企业的进入,石油、电信、电力行业不但严格控制民营资本进入,也严格控制外资的入股规模,外资准入门槛高,民营资本不放活。
以石油为例,国内的油田都是中石油和中石化这两个集团垄断的,两大石油巨头都是上下游一体化的集团,从原油开采到成品油零售都是一家公司的,只有他们有开采和销售的权利。近几年国家进口石油越来越多,2005年达到1.5亿吨。进口石油消费的比例越来越大,石油的进口权还是只有两大集团所有。国内的炼油企业就算是油价再便宜,也无法自主进口,只能从两大集团买他们加价进口的原油。目前发改委已经批了19个非国营的公司可以进口石油,其实私营企业进口石油除了要有进口权,还要有配额,2005年非国有进口配额一共才0.1亿吨,市场影响力极其有限!
在中国的WTO后过渡时代,市场进入标准将降低,行业壁垒将逐步消除,中国的市场都将向外资开放,允许民营经济全面介入,对外资企业、民营企业是一视同仁,而这将对中国的垄断行业造成极大的冲击。恰恰相反,这几大行业效益的提升,并不是李荣融所说的源自于竞争,效益提升正是垄断延续存在的结果。现在应该逐步引进民间资本和外资进入石油电信领域,可以保证国有支配地位,让三者同台参与竞争,会很大程度上提高服务质量,同时也会降低价格。
此外,中国的垄断不仅表现为企业的垄断,还表现为行政的垄断。行政垄断往往缺乏国家权力机关制订的法律作为依据,或同国家法律相抵触,它们所能依据的只是某些行政机关自己所发布的行政性法规或命令指示。而这些行政法规或命令指示应当说是与国家法律相违背的、是不合宪的规定,其目的只是维护某地区或某部门的利益。
中国这几大行业的国企垄断具有行政垄断的特点,这些垄断企业大多具有双重身份,有双重人格。国字头垄断的企业普遍存在“双重人格”,这种双重人格表现在,此一时,可以用“纯市场行为”为自己解释;彼一时,只要在国内遇到竞争,就拿出“管理者”的身份,不顾一切维护自己的行政性垄断。取得垄断地位的企业在缺乏竞争压力的同时失去了创新力,行政垄断一日不除,他还有动力创新吗?行政垄断的存在,身份的互换,人格的双重,也许正是此给了人一种中国没有垄断企业的感觉。
国资委的表态站不住脚,还表现在,国资委一直没有摆脱“婆婆”加“老板”的角色。以电信业为例,中国电信业的改革重组不是一回两回了,横切竖切,千刀万剐。但没隔几年甚至更短的时间,就会又有改革重组的消息传来。而电信业的人事调动更是令人匪夷所思,本来是竞争关系的中国三大电信运营商,由政府强行操作,实行高层互换。如此强行调换公司高管,并没有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批准,其做法更类似于政府官员的随意调动。况且,强行调换的是三家海外上市公司的高管,对于国资委屡次强调的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机构,更是南辕北辙,啼笑皆非。
综上所论,我们认为,李荣融主任所说的这几大行业是竞争的格局是站不住脚的,我们更愿意把这几大行业看做是垄断竞争的格局,国资委否认的中国石油等行业确实是处于寡头垄断之中。一个国家的产业和经济的发展,必须在垄断和完全竞争中间找到一个均衡点。我们不能否认,国有企业是属于国家、属于人民的,它所获得的盈利都是为人民谋利益的。我国国民经济能保持平稳、快速的增长,应该说这一部分企业的功劳不能低估。但需要指出的是,国企的这种垄断利益与垄断责任是不匹配的,这也使得它们的垄断更不能被接受,辩清这几大行业是竞争还是垄断,有利于国企进一步深化改革,有利于这几大行业增强与国际行业巨头的抗衡。整体而言,国资委这番关于垄断的辩解显得更为苍白。(2006年⊙新经济导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