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存争议的小三儿问题讨论(围友们的意见)
(2011-05-25 14:32:06)
标签:
徐邦友爱的代价流言蜚语阿朱经济实力杂谈 |
分类: 以志备忘 |
围友们的文字,为保存原貌,不做改动。
火车没有汽车快2011-05-20 08:24:49
要真研究起来是蛮复杂的,因为国情就在变革(改革)中变复杂了。
徐邦友2011-05-20 10:52:33
比二多一横 来自徐邦友的评论
胜祥之道2011-05-20 10:59:43
回复 @徐邦友 :比二多一横 :这是最科学的定义。
徐邦友2011-05-20 11:00:14
回复 @胜祥之道 :谢谢,学中文的。
胜祥之道2011-05-20 11:02:30
回复 @徐邦友 :关键是这一横插在那里。
徐邦友2011-05-20 11:06:07
回复 @胜祥之道 :那是学物理的考虑的
胜祥之道2011-05-20 11:08:23
回复 @徐邦友
:不对吧?插在最外面有两种情况1.最下面2最上面,还有一种情况是,插在中间。
徐邦友2011-05-20 11:12:00
回复 @胜祥之道 :你有研究。
胜祥之道2011-05-20 11:13:29
回复 @徐邦友 :把你中文的底子跟元尚的研究结合起来,就完美了。三儿们,请对照一下。
徐邦友2011-05-20 11:15:07
回复 @胜祥之道 :先关注一下,我说你是学中文的,我是打酱油的,呵呵。
胜祥之道2011-05-20 11:17:09
回复 @徐邦友 :我也是打酱油的,我可不是学中文的。
徐邦友2011-05-20 11:20:07
回复 @胜祥之道 :一起码字玩吧,转发的太多了。
胜祥之道2011-05-20 11:21:06
回复 @徐邦友 :我可不认为是码字游戏。。
蜜斯占2011-05-20 14:55:39
看了元老师的定义...着实贴合大多数人的看法,并从文字理论上加以综合...试想,身为小三的人们,是怎么样定义的呢?会否有冲突或不同分类?
蜜斯占2011-05-20 15:16:06
回复 @元尚 : 以目的或者动机分类呀。
蜜斯占2011-05-20 16:04:55
回复 @元尚 :
你设想的目的或者动机,并不一定和当事人的重合吧...?即便站在someone的立场上考虑,我想,也未必就准确,毕竟了解自己本身已经很难,何况去挖掘别人的内心。
蜜斯占2011-05-20 16:12:13
回复 @元尚 : 好吧,我们都是站在局外者的立场去考虑当事人...或许看问题,应该这样内外兼顾呢。
蜜斯占2011-05-20 16:26:17
回复 @元尚 :
社会现象,必定是社会发展的产物,您说是不?内心的变化,大多也是受社会的影响才会有所改变吧;至于合理或者合法的问题...就不大好辨别了,社会的产物,还是归由社会准则评判恰当些。
蜜斯占2011-05-20 16:36:47
回复 @元尚 : 这样的逻辑下去,您想,如果无关本身婚姻痛痒的婚外情,合理,合法,能被接受么?
蜜斯占2011-05-20 16:47:51
回覆 @元尚
:如果一个人认为是错的,无足轻重;十个人认为是错的,牵扯小众;一万个人认为错的,形成现象;全社会都认为是错的...那就成了真理了!社会,就是有这种可以定义正确与否的能力,不管小众接受也好否认也罢,这就是社会的潜规则,规范所有人的价值观要一致,要统一,那种束缚和无奈,挺悲哀的。
蜜斯占2011-05-20 17:05:09
回复 @元尚 :
是,众口难调,规则的宽容也是有限的...而宽容以外的,就会被嗤之以鼻,这也是悲哀...另一方,为了遵守游戏规则,而伪装自己去回避内心的感受,又是另一种悲哀了。总之,顺应规则,便兴旺;有悖规则,便打压,更加悲哀!哈!
蜜斯占2011-05-21 11:29:32
回覆 @元尚
:是,寬容也要在遊戲規則範圍內的,而範圍之外的,不被大眾認同的,很多也不是犯罪的、違法的、殘害生靈的...可那些,誰會去寬容?
蜜斯占2011-05-21 12:19:28
回覆 @元尚 :不想討論下去了...每個人想法差很多,誰也不能改變誰或說服誰...自己支持自己的觀點就好~哈。
燕子坞阿朱2011-05-21 12:33:32
即使没有爱情的婚姻,它是一种义不容辞的责任,义务,是形象,即使和小三再怎么有爱情,也只能欣赏,所以,爱是一种欣赏!如果,如果为爱私奔的话,爱的代价太高,需要一定的经济实力吗,流言蜚语,方方面面承受的痛苦也可想而知。对否??
燕子坞阿朱2011-05-21 12:34:08
// @燕子坞阿朱
:即使没有爱情的婚姻,它是一种义不容辞的责任,义务,是形象,即使和小三再怎么有爱情,也只能欣赏,所以,爱是一种欣赏!如果,如果为爱私奔的话,爱的代价太高,需要一定的经济实力,流言蜚语,方方面面承受的痛苦也可想而知。对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