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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群侠论剑 婚姻、爱情谁是坟墓(续二)

(2010-11-05 13:07:25)
标签:

星座

朱润紫

中国

婚姻

坟墓

杂谈

分类: 情爱闲话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刚才看了一位博友说,没有婚姻的爱情死无葬身之地,大意如此。问题在于,爱情与婚姻是一回事,还是两回事。如果是一回事,就没有坟墓,也不出现婚外爱情。如果是两回事,这一切都可以得到部分的解释,一个可能就会成为另一个的坟墓。欢迎好友们加入谈论。微博群侠论剑 <wbr>婚姻、爱情谁是坟墓(续二)
   
  朱润紫逸
  回复@元尚:在挖墓的你我他们~挖空心思~最后心累情空~闹不好半路还能跑出来盗墓的~同志们~现在国家的政策是节省资源流行火葬~那就让你我他们都谈场火一样激情的恋爱~爱的轰轰烈烈~竭尽全力去爱过了~无憾~(10月27日 12:11)
 
  朱润紫逸 回复@元尚:恩恩(10月27日 12:06) 
 
  元尚 回复@heixueer:(10月27日 11:56)
 
  annie_wu2010 我宁要感情先,一直都是!(10月27日 11:53)
 
  元尚
  回复@annie_wu2010:这就是爱情和婚姻的不同。婚姻不能因为不想玩就不玩了。婚姻需要一套退出的程序。感情就不需要这些,没了,就是没了。(10月27日 11:52)

  annie_wu2010
  一个人只有先对自己负好责任才能对家人负责,自己不快乐让孩子如何快乐,身为父母如何教育出快乐的孩子,我想应该是身体力行就对了!(10月27日 11:48)
 
  heixueer 门当户对,相同的价值观,好的性格。这些满足了,幸福的婚姻应该不难。(10月27日 11:47)

  元尚 回复@annie_wu2010:每个人必须负起的责任。坚决支持。(10月27日 11:45) 
 
  annie_wu2010 你说为啥查尔斯就是爱卡米拉,不爱美丽的戴安娜,虽然戴已经尽力了,但心不在就不要再留了,留下的只是肉身而已。(10月27日 11:38)
 
  元尚
  婚姻中的交易不是简单的价格交易,比如门当户对,就是交易,这种交易,才是真正的交易。这就是平衡。互惠原则在起作用。有例外,但是会有其他项目做平衡。(10月27日 11:34) 
 
  元尚
  婚姻应该是一种良好的合作关系,你说的很对。婚姻,用中国的话说,就是两人过日子,好好过,往前走,走到最后,谁也不给谁,使绊子,就是最好的最美满的婚姻了。其实狭义的经济条件,对于很多人来说,不是很重要。(10月27日 11:29)

  annie_wu2010
  回复@元尚:严重同意,历史遗留的问题,有孩子的家庭要负责到底,合理地协商,主要是想办法去解决,在坟墓里多呆有意思吗?不如出家呢!寺庙里要忙死了,不是。(10月27日 11:06)

  元尚
  回复@annie_wu2010:它不仅涉及到我们如何看自己的生活,更涉及到如何看我们的父辈祖辈以及我们的历史。况且责任属于属于伦理道德的范畴。没有爱情而能互相扶助,该是多么崇高呀。(10月27日 11:06)

  元尚
  回复@annie_wu2010:您说的太好了,我以前说过,真爱就是心约,守住了自己心约,就是守住了爱。不过,我觉得婚姻中的责任,是法律与婚约赋予的,只要不违背,就是负责任了。我们的父辈、祖辈、甚至再往上,我们不能说他们双方是不负责任的。我们说的这个问题,不是我们这一辈人的问题,(10月27日 11:02)

  元尚
  回复@点苍一剑:所以婚姻在,婚外爱情仍在的例子也不少。这里不包含道德评价问题,道德评价是要在分清楚了概念以后,才可以用上去的。不可想象的,是我们观念不接受,但现实应该说,已经接受了。爱情早期,就发生在婚姻外面。由于它的不稳定性,它有一个被规训、归化到婚姻中来的过程。(10月27日 10:56)

  annie_wu2010
  只要两情相悦,不给社会造成危害,而且还有利于男女搭配干活不累,效率高不说带来的积极影响是很大的,你说人在单位心已经飞出去了,如何管得住这颗心呢,但不爱了也就和平分手,和气才生财的,否则影响整个气场的会。(10月27日 10:55)

  元尚
  回复@点苍一剑:那么我们再来看,基础和上层建筑的比喻,说明它们是一体,那么基础是不能随便离开上层建筑的。有人会说,基础走了,就是解散了。婚外爱情已发生,婚姻就解体的例子很少很少。爱闹国庆发生的那一刻,原来的婚姻,还在持续,有人说那是死亡的婚姻,不对,法律没有宣布其死亡的时候,就没死(10月27日 10:52)

  元尚
  回复@点苍一剑:这只是假设,一种近现代意义上的假设。我们设想一个,假定爱情和婚姻在本质上是一回事,那么结婚后任何人就永远不会出现婚姻以外的爱情,否则就是违法,但现在法律尚未有这样的规定。产生婚外爱情,只要不重婚,就不犯法。这起码说明法律上是认可它们是两回事的。所谓两回事,是本质不同(10月27日 10:49)

  annie_wu2010
  我也是这样认为的啊,如果没爱情要婚姻是一种对双方的不负责任,但有爱情没婚姻的并不影响双方的感情,可以心照不宣,在上帝面前的盟约才是最紧要的,心都在一起了其它就是次要的,如果很强调物质补偿啥的就不是真心相爱,是交易。(10月27日 10:29)

  点苍一剑爱情是婚姻的基础,基础和上层建筑,不是一回事吗。如果他们不是一回事,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可想象的呀。(10月27日 10:25)


  
  元尚
  回复@天蝎梦-盟:单身,其实是选择了,放弃婚姻这种生活方式,但不意味着,就放弃了爱情。单身可以选择爱情生活,也可以不选,可选项多一些,灵活一些,冲突少一些。至于,好不好,是这些问题,这些观念衍生出来的个人感受。见仁见智了。(10月27日 10:21)

  元尚
  回复@天蝎梦-盟:人们总是喜欢吧这个词看作是贬义词,其实它不过指的是一个结束一个。或是一个任务完成,接着下一个任务。我前些日子,用过一个说法,现在仍然坚持。作为手段的爱情,与为爱而爱的爱情,前者和我们谈论的这一对概念,不是一个层面的。选择什么样的生活方式,是一个人的自由。(10月27日 10:17)

  天蝎梦-盟 那就不好玩啦,到那都是坟墓,要不现在都想单身。坟墓外面,最快乐。(10月27日 09:55)

  点苍一剑在下,请教。我们也常会看一些人的婚姻,的确是从爱情走过来的,不仅走过啦,而且还保持住了爱情。那么是一回事,还是两回事。(10月27日 09:34)
 
  元尚
  捆绑在一起,互为坟墓。很显然的事例,一个人结婚前,怎么爱都不没有太大问题,但是结婚后,再去爱,就会有问题,甚至会被认为是个错误。症结不在于谁怎么做了,而在于我们的观念这样认为。比喻永远有不准确的地方,望见谅。(10月27日 09:20)

  天蝎梦-盟早上好,先来问个问题,可不可以反过来说,爱情是婚姻的坟墓。这也是现实呀。(10月27日 08:57)

  元尚
  火爆论剑,尽显群侠英雄本色,今日天色已晚,来日再战。火爆理由,众家论剑,路数完整、清晰,间或有即兴之作,足以活跃气氛。在下于此,向列位看官,道声晚安。(10月26日 22:56)

  元尚
  那到不会的,我们谈论问题,不会使用不雅观的词语。只是问题涉及的内容复杂一点,掺和进来,会使问题更不易说明白。以后有机会,另做一贴,大家谈论。(10月26日 22:47)

  天蝎梦-盟 第三个元素,到底是什么?该不会是那个容易被蔽掉的东西吧。(10月26日 22:45)

  元尚
  直接说,这是一种假设,一种操作性定义。以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是一种假设,一种操作性定义。它被推翻,于是用了现在这个。这种预设的变迁过程。是比较复杂的。(10月26日 22:17)

  天蝎梦-盟 不都说爱情是婚姻的基础吗?(10月26日 22:14)

  元尚婚姻延续人类生命,是通过记录家族生命延续的方式,让人们得到精神上满足的,婚姻的目的很明确,主要功能页清除。爱情发生的时候目的只在情中。(10月26日 22:04)

  元尚
  简单说,本来就一个事,结婚生孩子,延续人类生命,只是人们弄出来爱情,于是,人们想把它们弄成一回事,可是现实中,这两东西总不和,个闹各的。一般是婚姻容不下爱情,爱情有时候很是能够容得下婚姻的。(10月26日 22:00)

  天蝎梦-盟大家说的这么热闹,到底它们两是一回事,还是两回事。一回事,怎么男女之间能出那么多八卦艳事。(10月26日 21:55)

  元尚情商高潮的时候,智商会下降很多,反之亦然,说的太好了。若从围成里面这样看待,达观,达观。  (10月26日 21:52)

  元尚 回复@朱润紫逸:比那比喻显得神圣多了。(10月26日 21:38)

  元尚 诗歌应该是“是个”,打错了。订正。(10月26日 21:32)

  朱润紫逸 回复@元尚:我们蒙古族讲究天葬~~~~~(10月26日 21:27)

  元尚回复@朱润紫逸:挖墓人无计其数,各有各地看法,有的人不挖,多数人,习惯了哇。你看古代者坟墓就少。(10月26日 21:23)

  annie_wu2010 有些人已经进去坟墓过了,又重生的如何算啊,请问?(10月26日 21:23)
  
  朱润紫逸 坟墓啊~挖不是~不挖不是~挖深了不是~挖潜了不是~有标准吗?(10月26日 21:20)

  元尚两个目的完全不同的事情,搅合在一起,结果一个就成了另一个的坟墓,其实谁也不是谁的坟墓。(10月26日 21:19)

  天蝎梦-盟 为什么要做挖墓人?是不是也是人生一杯具。(10月26日 21:17)

  元尚 爱情的坟墓都是自己挖的,绝对,顶。(10月26日 21:16)

  天蝎梦-盟 微博峰上论剑,最好决出东邪西毒南帝北丐。(10月26日 21:10)

  元尚为了克服微博的短暂性,本谈论,长期有效,微博论剑,一决雌雄。无正方,无反方,观点无须终身制,可虽谈论变化。(10月26日 21:06)

  元尚 回复@暨行建:不是蒙了,我原来也蒙了,现实的问题,让我们明白了。(10月26日 21:03)

  天蝎梦-盟 我也支持两回事观点。不过为什么说是两回事?(10月26日 21:01)

  暨行建 哈哈!这个仔细推敲,有点蒙了(10月26日 21:00) 

  元尚首先说明我的观点,两者本不是一回事,融合在一起是一种理想状态,分则两利,合则两伤。例子极多,身边不少。(10月26日 20:59)
 
   整理感言
   整理这份备份文件,用了两三天时间,说是整理,其实仅仅是整了一下,算是集中起来,但没有做理的工作,集中起来,主要是想让大家看全部讨论内容,可是由于讨论依次进行,文件在微博里面的存档是按照先后顺序排列,所以整理出来后,最新围脖在最前面,所以给人以倒着看的感觉,因为讨论虽然结束了,可是好友们意犹未尽,仍在谈论着,可能有一些新的围脖,没有织进来,以后有时间,做最后整理的时候,再收入吧。以后整理,将把每个人的讨论集中在一起,这样看着会更加方便。所有插图均来自网上。20101105元尚记

微博群侠论剑 <wbr>婚姻、爱情谁是坟墓(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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