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网友提到:“有一个外科医生,老婆癌症死了不到两个月,就找了一个小姑娘。他老婆临死把平时省吃俭用的28万元钱都交给他了,好多人都骂她是傻子。”
这个事情有四个关键因素在其中:
一、 刚死就结婚,是不是太快了点儿?
从传统上讲,古代死个老人起码要“守孝”三年,死个老婆最起码也得一两年,甚至终身不娶表示忠诚。现代人的婚姻也越来越现实,逝者如斯,往事如烟,追求自己的幸福是真,为了道义“守节”的人是越来越少,至于是否有必要,当事人并不会去想的太多,因为婚姻恋爱是自由的。
二、 遗产“便宜了别人”,是不是吃亏了点儿?
就这个问题我征求过其他人的意见,有的认为是愚蠢,便宜了后来者;有的认为这是无私的爱,应该支持。
我“爱是辣舞”认为,对于曾经深爱着的人,曾经付出全部感情的人,把物质财富留给对方是一种无私的爱,而不应该去惩罚对方。试想如果把两人的共同财产东送一些,西送一些,法律上是否站得住脚?即使是遗嘱,也无权馈赠不属于自己的那部分,从这个角度来说,全部给了爱人是一种无私的爱的表现,“让活着的他生活得幸福”,是每个曾经宣誓“白头偕老”、真心付出爱情的人做出的共同选择,应该予以尊重。
三、 孩子及老人没有得到,是不是偏心了点儿?
其实这笔钱虽然不是直接按照某种比例分发,但从法律来说是合理的,遗产馈赠本来就是个人私事,俗话说死者为大,遗嘱除了遗产税,其他的都是个人应得。现在是法制社会,没有遗嘱会默认分配给配偶、子女、父母,有遗嘱就必须尊重遗嘱。如果不承担孩子的抚养义务,自然可以到法庭上诉;但对方父母随着婚姻的解除,剩下的就只有道义上的责任了,可以养,可以不养,可以给钱,也可以不给钱,这个并不在本文探讨范围之内。
何况,癌症病人的配偶承担了多少关心和照顾的责任,用了多少钱,做出了多少牺牲,现在终于“轻松”了,这样的心情是外人不能体会的。
四、 爱情和金钱挂钩,是不是现实了点儿?
我们往往总是把爱情和金钱联系在一起,这样的想法很俗:看到有钱的人和女人在一起就不由自主地联想到是对方有钱,其实有些偏激了。真正的爱情,产生的时间长短、地点远近无关,与金钱多少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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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人就失去了爱情的权利了么?何况“有钱”也是相对的。
水能载舟,也能覆舟,钱可以让生活装点得更浪漫更精彩,没有钱也可以营造出幸福的氛围,关键是如何抱着感恩的心态进入自己的下一次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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