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里希那穆提批判》(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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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我们可以讨论一下克里希那穆提的教言和真理的关系吗?
问二:真的有教言这种东西吗?还是惟有真理而已?
克:是否表达了真理?这牵涉到两件事。论者是讲出寂静的真理,还是误以假象为真理而讲出喧嚣的对象。
默:讲座问答时,可能会遇到几个人一起发问。讲者可能已经讲累了,或者一时情绪不高,思维走神也是有的。讲者可能会假定听众了解自己以前的所有思想,或者认为自己刚才已经讲得很清楚了。像样的问题,才有像样的答案。有时,问题过于空泛,回答又不能再来一堂课长篇大论,还要给其他听者留出提问的时间。此时,提纲挈领,写意式的勾勒一下,也就罢了。
教言和真理的概念,可以进行定义与延伸。教言是信徒对传教者谈话的尊称。真理是一种理想假设,因为宇宙一直处于能量运动变化之中,所以没有固定的东西;假定一个暂时的目标存在(Being),人类对于它的接近、理解、描述、表达,也只能是一个无限趋近的过程。教言是教言,真理是真理,把它们作为两个集合;教言与真理可以交叉、重叠,也可以彼此分离,毫无干系。
如果没有“教言”这种东西,你怎么会提问这个概念呢?至于教言这一概念的实际内容与语言形式,又是不同的东西。惚兮恍兮,或有或无。
如果说存在“真理”,好比一个人出生了,你以后怎么叫他呢?总得给他起个名字吧。教言,可以是真理的别名、诨号。
回答,可以是反问的形式。答案,往往就埋藏在一连串的问题背后。
真理能不能通过教言来表达?教言能不能表达真理?居于这个考虑,克氏反问“是否表达了真理?”合理的答案应该是:教者不等于教言,教言表达了一定层次和浓度的真理,但终不能完全表达真理。
克氏说,“论者是讲出寂静的真理,还是误以假象为真理而讲出喧嚣的对象”。他的“寂静的真理”之意,就是本真的实相的存在;然而,恰恰是它,因为太遥远、独立、干净,一旦有人试图接近、揭示它,就已经沾染玷污了它,那么,得到的只能是二手资料、误差结论,即“假象”。所以,前半句的目标不能完美实现,后半句的遗憾也是不得已的收获。
真理不是庐山,远观近玩都差强人意。真理宛如太阳,不等你靠近,就化为乌有了。
退求其次,谈真相比如爱情,也宛如西瓜没有打开之前里面的颜色,你只能猜。不过,颜色只有光照才显现。可你打开了,大前提不成立,后面也就谈不上了。
问:大部分人都是这样。
克:所以他到底是哪一样?
默:问话倒像回答,而克氏回答仍是反问。
“大部分人都这样”,“这样”难以超尘。世间凡俗之人,衣食住行琐事缠身,不管大隐于朝还是中隐于市,不如意者常十之八九,能进退自如左右逢源的究竟有几人。小隐于山,诗意生存,过好自己,多么理想决绝。
真理到底存在何处?它是寂静的还是喧嚣的?是纯洁的还是污垢的?或者说这些问题根本都谈不上。当然都谈不上,语言是概念、外壳、服饰,它不是本体。即便触摸到了身体,毛发血肉骨骼也究竟不是心脑思智或灵魂、精神。
可见,大部分人都这样糊里糊涂,煞有介事地彼此交谈着。大概也只能如此,人是语言的动物。
“所以他到底是哪一样?”“他”,属于大部分人吗?“他”,应该包括克氏自己。“到底是哪一样”,外人无法证明。不管是谁,他所说的不一定是他所感受到的,或者说他所感受到的本亦未必是真实的。
语言本来就不能解决语言自身的问题,这一点似乎应该再次强调一下。“《诗》云:‘伐柯伐柯,其则不远。’执柯以伐柯,睨而视之,犹以为远。故君子以人治人,改而止” (《中庸》)。《诗经·豳风·伐柯》“执柯伐柯”不难理解,《中庸》则因涉及道不远人与勿施于人于是引申譬喻而复杂化了。不过道理很简单:抓把斧头去砍伐其他木头做斧柄,容易;抓着一把斧头去看自己,或者更确切地说去砍自己的斧柄,怎能做到?
人的力气再大,也不能拉着自己的头发把自己举起来。内里不改变物体的外部运动,语言对于思想而言,也是外力。
“不离指掌之旁,自有短长之域”,“终怀继踵之诚,未爽从绳之道”,“柯在手兮至近,不能观者有诸”,“反视于周旋之内,收心于躁动之馀”(唐·谢观《执柯伐柯赋》)。真理似乎就在那里唾手可得,可惜你就是把握不住。悟性再强、自信再力,终归隔了一层。语言玩得再转,真理总遥不可及、“不可说”。不要着急下结论,前面山重水复,更不知有多少次第,渐入佳境,好吧。
问:真理会和文字混淆。
克:不,文字不是真理。所以我们才说,他要不就是讲出寂静的真理,要不就是讲出喧嚣的假象。
默:是的,真理会和文字混淆,这种情况更容易发生在一般人身上。
当然,文字不等于真理;可是,真理也只能暂且由文字来传达。“文字”是语言形式,它可以是自然语言,比如我们日常的说话;更可以是科学语言,比如数学方程或物理公式、化学原理。
科学史证明,方程、公式、原理这些文字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真理,即宇宙的客观现象。当然,科学在进步,话语需要不断修正,例如从牛顿的惯性系统到爱因斯坦的非惯性系统。
“讲出寂静的真理”,刚才说过,这种愿望很难实现;现在假如这种情况“歪打正着”地出现了,也就是说他讲出了寂静的真理,那么如何理解“文字不是真理”?
结论一:讲出的真理不是真理,即便它很正确。
“喧嚣的假象”,终归无法客观论定,所以它应该是一个主观判断;既然是主观判断,则可能判断失误。
结论二:喧嚣的假象也可能是真理,最起码可以说它是属于真理的一部分。
在谈“艺术”这个概念时,不要认定它就是一个死靶子,实际上,它是一个综合了时间与空间的发生过程,或说艺术行为过程:艺术想法、艺术创作、艺术作品、艺术展览、艺术批评、艺术收藏、艺术市场、艺术教育等等。
真理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暂且把它当作一种存在,既然是存在,也就与时间空间合二为一;既然时间空间是无始无终的,那么真理应该是一个没有边界的集合。
见相非相,诸法空相,就是这个道理。《金刚经》声明“应无所住而生其心”,这个“无所住”,就是不固执、不着相、不偏见。
存有“求法”的初衷,在主观愿望方面无可厚非,在方法论上却已落后。《维摩诘所说经》之不思议品第六曾有说:“法无处所,若着处所,是则着处,非求法也。法名无相,若随相识,是则求相,非求法也。法不可住,若住于法,是则住法,非求法也。法不可见闻觉知,若行见闻觉知,是则见闻觉知,非求法也。法名无为,若行有为,是求有为,非求法也”,所以,“若求法者,于一切法,应无所求”。这个“应无所求”,既是提醒人不应该抱有太大的奢望,同时也预卜了学习的结果,一睹表面常识还可以,至于想追求到真理就死了心吧。
面对一个没有边界的无限集合,我们很难判断一个元素属于它还是不属于它。
目前的时空宇宙问题,谁也考虑不了,何况据说宇宙还不止一个。宇宙是一个复杂元素,无限与无限谁属于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