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爱猪
忽然想起来,因为我把自己和名人(主要是文化老人)的照片公布在博客上,引起有些读者的非议。记得我当时一一回答留言,似乎不厌其烦,有朋友来我办公室,见我离不开电脑,说你怎么像孩子似的,我说那也总不能置之不理、总也得回答一点原因吧,他说你就回答“我愿意”就行了。
“我愿意”,这完全是主观的判断。先不说人权自由等等大问题,“我愿意”这三个字完全显露出一种客观存在,那是出于我自己的天性、天意,谁也没有办法,包括我自己。
那天出荷花画展的那本画集时,本来有很多合影照片想放在后面的,主要是以作纪念,但恐怕再招来非议,毕竟还是有借名人之光、显得自己没底气的嫌疑,于是放弃不用了。更好,省出两个页码来,可以多放两张画作。
我本来不心虚,而是虚心,用名人尤其是与我有过交往的老一辈学者的照片,是想充分显示我的崇尚文化。实际上,尊老敬贤,也是我们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得以传承,靠的也是这种“崇尚”的习性,资料得以保存,人得以不朽。什么东西也不崇尚的人,一定是白痴。我们的很多大学者,之所以名不出学术圈子,远不如歌星影星,除了自己的保守因素,除了媒体的不热情,就是周围没有很多“粉丝”,来把他们到处追捧。
当然,崇尚文化的形式可以有很多种,我也不仅仅是独爱公布合影这一种。比如我还爱收藏好画,八大和石涛的画太贵,所以只能心向往之而已。
我爱照片,是因为我爱文化;至于我为什么爱文化,我哪里知道。此理正如:我爱猪,是因为我爱吃猪肉;至于我为什么爱吃猪肉,我哪里知道。像上面说的“我愿意”,很多事情,没有理由可讲。本来很单纯,却复杂起来,真是莫名其妙。现象,不是理由;总想找些理由,人会变成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