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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首次将血液制品纳入医保报销 自己先行支付15%

(2009-08-13 08:50:35)
标签:

血液制品

医保

医疗保险

盐城

杂谈

来源:盐城百姓网 2009年8月13日

  记者从盐城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从9月1日起,参加医疗保险的盐城居民,今后在临床用血时,不必再由自己承担全额用血的费用。在自己先行支付15%后,剩余的部分将进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范畴。这将大大减轻用血患者的经济负担。

  据盐城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的工作人员介绍,此次盐城按照省里的有关规定,对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进行了修订。此次修订涉及到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共1400多种,新增加了200多种新目录。血液制品是首次纳入到报销范畴。

  据了解,此次纳入报销主要有全血、洗涤红细胞、去白细胞红细胞、单采血小板、单采粒细胞、造血干细胞冷冻保存、外周血干细胞采集等30种血液制品,而采集和使用的这些血液制品单次每人的费用都在2000元左右,这对血液病人无疑是沉重的负担。将血液制品总额的85%纳入报销范围,将大大减轻血液患者的家庭负担。

  据盐城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的工作人员介绍,此次修订还提高了涉及到众多住院病人的床位费和特殊陪护费的标准。将原来28元∕床的标准提高到32元∕床,也就是只要床位费在32元∕床以内的,全部进入医保报销范围,超出的部分由个人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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