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最人性化的一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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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工作特殊人群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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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国官方最人性化的话语,在2010年12月11日诞生。这段话是针对一个特殊群体的:卖淫女人。
当天,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刘绍武在公安部工作会议上称,“以前叫卖淫女,现在可以叫失足妇女。特殊人群也需要尊重。”
这是中国官方第一次正式对卖淫女这一特殊层面人群的称谓上的纠正,体现了社会的进步。因此,我将这段话定义为2010年中国官方最人性化的一段话。
据介绍,早在11月28日,公安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全国妇联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做好教育、挽救失足妇女工作。要求保护卖淫妇女人身权和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不得歧视、辱骂、殴打,不得采取游街示众、公开曝光等侮辱人格尊严方式羞辱妇女,要严格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应该说,近年来,随着对艾滋病等特殊人群的从隔离到关怀,包括取消对乙肝患者的就业歧视,说明国家管理层对特殊群体的管理上,正在与时俱进,不断进步,这是好事,是社会公平、公正的前提,也是进步与成长的阶梯。
愿类似的人性化举措,能够日益增多、加强,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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