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别和游戏一起GAME OVER

(2007-01-23 21:00:46)
分类: 产业评论
 有时候真的搞不懂,没有游戏玩难道会死吗?时不时的,总有个别走极端的玩家为了玩游戏而GAME OVER。玩魔兽的张潇艺跳楼了,玩星际据说也让好几个玩家猝死在电脑前,前些天武汉又有个陈姓少年因为老妈不给他玩游戏的钱,一口气吞了200片安眠药。总之,现在打开网站、翻开报纸,总是能时不时的看见一些这样的新闻,不管他们的死因如何,反正他们都是为游戏而GAME OVER了。当然,如果有《疾走罗拉》里那种本事的话,可以不断的通关续命,到是无妨多死几次。只不过,好像现在还没有人开发出这种技术,毕竟这是个技术含量很高的活。
    在旧社会,以理杀人那是被逼,后来有人为情而亡倒也值得文人骚客感慨一番。而如今仅仅为了玩一个游戏就“杀手人寰”,未免有些太轻如鸿毛了。游戏进入中国算起来也有20多个年头了,以前玩游戏最多也就是学着琼瑶阿姨小说里的那些要死要活的娘们或娘娘腔的奶油小生一样,玩个一哭、二闹、三上吊,而现在也都升级到假戏真做了。为了玩游戏而痴迷,简直可以达到圣人所说的“朝闻道,夕可死”的境界了。只不过,在游戏中OVER了,还可以找到存档重来,而在现实中死了,可就不能用什么作弊码之类的了,只能老老实实的下辈子重新投胎了,当然前提是如果有来世的话。
    为游戏而甘愿献出生命的情况大多不外乎以下两种,一种类型是希望破灭型,比如因为想玩游戏而不能玩,最终为了“理想”而成为“游戏烈士”,在他们选择和游戏作最后告别的时候是怀着何种崇高信念已经不得而知,不过这种“唯有牺牲多壮志,敢叫日月换新天”的精神从理论上来说,应该让他们为之牺牲的那款游戏的游戏公司提供颁发烈士证书,并且每年为他的亲人提供“抚恤”。另一种类型则是追求理想型。这些人大多为了将游戏进行到底,不惜牺牲自己的健康,就好像破解哥德巴赫猜想的陈景润一样,以春蚕到死丝方尽的斗志,发挥自己最后的余热,就算死都要死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他们或者为了获得更多更好的顶级装备、或者为了磨练自己的战斗技能早日晋升游戏名人堂,但最终出师未捷身先死长,英年早逝,据有关人士鉴定,死于这种情况的从医学角度上来说是过劳死,按劳动法的精神或许可以算因公殉职,如果没死,还能算个工伤,反正都能领到钱,如果他们这项可以拿命来拼搏的工作有正规单位的话。
    一个朋友为此戏作了一首名为《杀人游戏》的打油诗(非梨花体):“死人年年有,近年特别怪;明明游戏事,岂可误终身。”我倒是觉得,玩游戏的真的没有必要和游戏一起GAME OVER。临了,突然想问一句,象这样为了玩游戏而死的情况,不知道保险公司会不会赔钱?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