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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经济学家用简化了的“经济人”代替真正的人,“经济人”是可以用“函数”描述的人,使用同一个函数描述的人当然也是同质的,后来的新古典经济学家也是这么做的。“人”和“物”其实被同样处理,无非“人”是用函数描述,而“物”是用其本身的物理属性描述。实际上,在均衡的分析方法中,个体的人已经不存在了,变成了劳动力,或人力资本这样的物。
古典经济学的方法所隐含的是,当达到均衡状态时,所有人都达到最优状态,换句话说,个体是否实现最优不取决于他本人的行动,而是取决于外部的状态。因此,最重要的就是实现外部的均衡。这就给干预主义和计划体制可乘之机。按照古典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的观点,市场自身不能达到均衡,即存在所谓的“市场失灵”,需要外部纠正,使之达到均衡,这样,所有的个体都实现了最优。这一思想为干预主义,也为计划体制提供了理论依据,因为,无论是“干预”还是“命令”,都是实现均衡的手段,既然可以用“干预”来纠正价格实现均衡,那么也可以直接用“命令”来取代价格实现均衡,干预和命令没有本质区别,都是实现均衡目标的手段。
因此,要使市场经济免受干预主义和计划经济的威胁,就需要重新认识市场,回到以“人”为核心的市场观,奥地利学派给我们提供的正是这样一种市场观。不同于古典经济学把“物”作为市场的主角,奥地利学派把“个体的人”作为主角,认为“价值”取决于“个体的主观评价”,而不是投入“物”的耗费,对个体的人的重视还体现在奥地利学派把“企业家”视为市场的驱动力,在企业家的驱动下,市场是一个“过程”,而非“均衡状态”。无数人的行动将产生“秩序”。
在古典经济学的理论中,“均衡”的意思是“最大化”,而“最大化”与“干预”之间有着内在的关联,因为干预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最大化,为了实现最大化,政府可以把市场当成(资源配置的)手段,当成干预的对象,这往往意味着个体利益的牺牲。“秩序”一定程度上也有“均衡”的含义,当出现某种秩序时,意味着达到某种“均衡”,但这里的均衡不是“最大化”,而是哈耶克所说的“计划的兼容”,即个体实现了他的计划。“良好的秩序”与“个体的计划”之间不仅是兼容的,而且也是相辅相成的,当不同的个体实现其计划时,也意味着形成了某种秩序,反过来,一个良好的秩序也有助于个体实现其目标。
那么良好的秩序需要什么条件呢?它有赖于良好的“制度”。没有良好的制度,就没有良好的秩序。良好的制度,如道德、习俗与法律本身就发挥着协调不同人行动,从而产生秩序的功能。在良好的制度、特别是保护私人财产权的制度的基础上,将产生价格,而价格对于人的行动的协调,对于良好的秩序是必不可少的。当我们把市场理解为“秩序”,干预主义和计划体制就失去合法性,因为干预主义或计划体制在追求最大化时,必然会破坏协调人的行动所必不可少的“制度”,特别是私有产权制度,这样秩序将受破坏。
可见,相比古典经济学的“物-均衡”框架,奥地利学派强调的“人-秩序”框架对市场的认识更为接近真相,这种更接近真相的认识,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抵抗各种计划体制对市场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