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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伟铭案的判决结果具有标杆意义

(2009-09-08 11:29:38)
标签:

成都

孙伟铭

醉驾

肇事

判决

意义

杂谈

分类: 时评

    成都醉驾肇事司机孙伟铭被控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上诉一案,今天上午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孙伟铭被改判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前的7月23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孙伟铭的行为已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死刑。

孙伟铭醉驾案件的一审死刑判决结果,可能出乎绝大多数人的意料,这也是我国司法首次对酒醉驾车致他人伤亡事故肇事者最严厉的惩罚。孙伟铭案的一审判决,引起了全国民众的广泛关注和讨论,更有律师上书最高法院,认为孙的罪不致于死刑,一审判决太重。检方在二审前也表态,孙伟铭不宜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网上的声音也大多倾向于给孙伟铭留条活路,让他有重新做人的机会。

还有报道称,成都太平园精品家私广场的18名工作人员集体为孙伟铭写《请愿书》,请求省高院“刀下留人”。据说,孙伟铭肇事前曾资助贫困学生,在四川大地震时也积极捐款救灾。许多人由此认为,孙伟铭本质上不是一个恶人,虽然酒醉驾车肇事致他人伤亡难于容忍,但案发后孙有真诚的悔过表现,孙父也带病四处筹款给予受害人家属赔偿,态度诚恳。孙伟铭不是那种不死还会继续危害社会,不杀不足平民愤的罪犯。

虽然,民众的言行不会也不该影响法院的判决,二审的改判有法律依据。但成都孙伟铭酒醉驾车肇事伤害案的一审和二审判决,都是司法重拳打击醉驾肇事的一个里程碑,其意义重大。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迅速发展,汽车开始进入了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驾驶员日益增多,但交通管理却迟迟跟不上形势,特别是对于交通违章案件的处置,交通肇事案件的处罚,大大滞后于汽车社会的发展。交通管理以罚代管,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淡漠,文明驾车欠缺,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孙伟铭案的一审死刑和二审无期徒刑的判决,都是法律重处恶性交通肇事案件的一个典范。孙的生死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对孙伟铭肇事案件的重判,能否起到警示和预防的作用。孙伟明作为前车之鉴,是否能让驾车人认识到,无视他人生命安全驾车肇事,即使不被判死刑,也必须在监狱里赎罪忏悔终生,以此杜绝一切恶意和不文明的驾车现象。

如是,孙伟铭案件的判决结果就具有重大的标杆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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