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神木县公安局大柳塔分局打着“花钱买平安,平安促发展”的旗号,把辖区内的70余煤老板拉到内蒙古境内开座谈会,当场收取赞助费300余万元。此事经媒体披露,全国哗然。
公安机关大规模收取煤老板的赞助费,这等匪夷所思的事情居然发生在党和政府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加强廉政建设的时候,可见陕西省神木县公安局大柳塔分局胆量之大。
这是一起典型的权力寻租案例。我国的公安机关叫“人民公安”,我国的警察叫“人民警察”。不难设想,收取了煤老板的300万元赞助费,公安机关的人民性质就完全改变了。俗话说,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不知道神木县公安局大柳塔分局以后如何处理煤老板违法乱纪的事件,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还是照样秉公执法,或者是与煤老板为伍?
兄弟真替陕西省神木县的老百姓担忧,当煤老板向警察缴纳“保护费”之后,谁来公正地保一方平安,当煤矿与老百姓有利益冲突时,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如何得到有效的保障?
问题的实质在于陕西省神木县公安局大柳塔分局无视党纪国法。其实,作为纳税人的老百姓,包括煤老板,已经花钱向政府纳税购买了“平安”,作为政府机关的公安部门,本来就有责任有义务保一方平安,何需煤老板再次“花钱买平安”?
说到底“花钱买平安”就是公安机关肆意变相敛财。其实,何止是陕西省神木县公安局大柳塔分局敛财,查询“公民资料”需向公安部缴纳5元钱,不也是利用职权敛财吗?还有那许许多多的政府机关公开的或半公开的收费,每一个项目都渗透着权力的影子。理论上,纳税人已支付了政府的行政费用,其政府的公共服务项目都应该是免费和公开的。但不幸的是,在我们这个社会,理论与实践往往脱节,因此权力在脱节的裂缝中就有了寻租的可能和机会。
当权力不被监督或者监督不到位,利益的诱惑就会使权力演化成一种特殊的社会垄断商品标价出售,金钱释放出的毒汁开始侵蚀社会的肌体,社会的公平公正失去基础,腐烂变质由此产生。权力可以卖钱是我们这个社会的一个怪胎,也是腐败的最主要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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