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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应及时处理被“封口”的记者

(2008-10-27 10:57:29)
标签:

媒体

记者

新闻

杂谈

分类: 时评

 山西干河煤矿41岁的矿工吉新红在矿内闷死,事故发生后,煤矿未向上级报告,反而为各地闻风而来的“记者”发放“封口费”,多则上万元,少则几千元。当地一名出租车司机向后来前去采访“封口费”的记者点出了两家电视台的名字,这两家电视台总部分别位于北京和香港,均在世界上具有一定影响。

这年头,矿难已经不再鲜闻,但大规模向“记者”发放矿难“封口费”却还是第一次听说。据中国青年报记者的报道介绍,前往领取“封口费”的既有假记者,也有真记者。

记者领红包早有所闻,也有人称为新闻界的一条潜规则。也知道有些企业为了大事化小,消失化了,会拿点钱把媒体记者摆平的。但如此大规模领取封口费,少则几千元,多则上万元,却是闻所未闻。

媒体被认为是公众的代言人,是社会公众利益的代表者。这是现代媒体的本质要求。老百姓掏钱订阅报刊,定制电视节目,是因为老百姓需要从媒体上了解社会上发生的事情的真相,客观公正的报道是民众信任媒体的重要标志。

俗话说,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领取了“封口费“的记者,还能够客观公正报道事实的真相吗?显然,这些记者采写的报道必然是隐瞒甚至歪曲事实真相的消息,误导舆论。对于这样的记者,媒体还得趁早把他们处理掉好了,甚至向公安机关报案。否则,让这帮被封口的记者继续混迹新闻界,哪天媒体失信于民,民众就会封了把媒体的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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