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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已有前车之鉴。不久前,南京的彭宇先生在公交车站帮助扶起跌倒在地的徐老太寿兰女士,并协助徐老太家人将她送到医院救治,当徐老太知道治疗需要花费几万元,就赖说彭宇将她撞到,并将彭宇告上法院,要求赔偿14万多元。
本来事情很快就可了结,但由于南京城中派出所将原始笔录“丢失”,徐老太的儿子又是一个警察,城中派出所不知道怎么回事最后出具了与原始笔录有较大误差的所谓电子文档,南京的法官最后根据“常理”认定彭宇撞到徐老太事实成立,判决彭宇赔偿徐老太4万多元。
警察与警察之间,以及警察与法官是否会互相“照应”,俺们都不得而知。俺就知道,南京法官的那份判决书引起网民的愤怒,网民称这是一份史无前列的弱智判决。
兄弟俺今日拨冗上网查看了那份判决书,确实觉得比较“弱智”,法官虽然是根据“常理”做出的判决,但其中许多地方的提法本身就有悖常理。
法官判案的事情俺不太清楚,俺就清楚,要吸取彭宇先生的教训,举一反三,以防不测,在你以为自己要见义勇为做好事时,想想可能引发的后果(好好想想吧,后果很严重的哦)。要知道,我们帮助别人时,根本不知道受助对象的社会背景,搞不定人家的家人或亲戚就是警察或法官,那时候你即使一身清白,他们也会让你浑身污垢,跳进黄河是洗不清的。
因此,兄弟俺为大家好,也为了社会的和谐,请在你很希望做好事之前,在你不做好事就全身不舒服时,一定三思而行。这个社会“中山狼”还在,但俺们可以不做彭宇那样的“东郭先生”,也省的事后败坏了警察和法官的名声。切记切记!
当然,如果你的口袋里有的是钱,也有大把大把的时间用于打官司,那肯定不在此列了。
这人据说就是徐老太,大家认清了,帮助此人会惹麻烦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