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阿扁被法院判诬告 得赔老宋300万元

(2007-02-15 23:13:26)
分类: 杂谈

马英九遭起诉的风波尚未平息,今天台湾政坛又传来台北地方法院判决陈水偏赔偿宋楚瑜300万元新台币,并在媒体登报道歉的新闻。

今天的中新网报道称,亲民党主席宋楚瑜不满陈水扁指称他与中台办主任陈云林在美国密会,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台北地方法院” 15日宣判,陈水扁必须赔偿宋楚瑜新台币300万元,并在《中国时报》、《联合报》及《自由时报》各刊登半版道歉启事一天。

  据报道,全案缘起于20056月间,宋楚瑜认为陈水扁密会,且始终没有提出证据资料证明,应付新台币1元的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责任,并登报道歉。

  宋楚瑜在同年10月间再向法院提出扩张前诉声明,根据扩张之诉声明,宋楚瑜要求陈水扁应给付5000万元,并连续3天登报道歉。

       台湾的媒体人真是幸福,不用担心失业,有了八卦的台湾政坛,新闻总会不断涌现,写都写不过来的。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