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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广丰县建设局局长余祖华改口四层楼房修建仅20万元

(2006-08-11 23:21:23)

江西省广丰县建设局局长夫人号称170万元修建的私宅,外墙瓷砖被一村民的汽车刮坏了几块,经过县交警大队调解竟要当事人支付4000元。消息经过媒体披露之后,江西省广丰县建设局局长余祖华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改口说,该房建于1998年,当时他还没有担任广丰县建设局局长一职,而是担任广丰县吴村乡的党委书记。房子占地面积70多平方米,4层楼高,总建筑面积300多平方米。建成后只装修了两层,包括装修造价大约花了20多万元。

 

江西广丰县建设局局长余祖华改口四层楼房修建仅20万元

 

这就是余祖华局长改口20万元修建的四层楼房。

 

到底是170万元,还是20万元?目前广丰县纪委江书记通过电话告诉记者,县委、县政府领导对此事十分重视。他们已经要求余局长出示房产证等相关材料,了解房子的真正价值。此外上饶市纪委也到广丰县了解此事。

四层楼房修建费用包括装修仅20多万元,不知道这个局长用的是人民币,或者用美元?不过,俺相信广丰县纪委会给全国老百姓一个说法的。

还有一事浮出了水面,上饶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主任邱鲁军向记者表示,721日下午,他们受广丰县交警大队的委托,派了一名副站长和一名工程师到事故现场察看,并作出了货运汽车撞墙事故安全性意见。鉴定人员在现场察看时发现3块瓷砖断裂,当时凭经验判断因外力撞击,对底层东山墙(承重墙)墙体的内在结构承重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但程度不是很深。因为是简易鉴定程序,所以他们没有提出收费要求。

如此看来,余祖华委托人要求当事人李元武支付2000元“鉴定费”不知道是基于什么理由?

俺老百姓就想最终知道,江西省广丰县建设局局长号称修建170万元的私宅外墙被撞一事,到底会是怎么样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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