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人民日报今天的一则新闻《货车刮坏局长私宅外墙
报道说,江西上饶市广丰县洋口镇一村民日前因货车刮坏广丰县建设局局长私宅外墙的几块瓷砖,在县交警大队调解时,竟被告知要支付4000元。据说,几块白瓷砖被刮一条不到两厘米宽的小槽。
被刮坏的瓷砖及局长家新建的防护栏。(网络资料)
区区几块瓷砖,竟然要价4000元,广丰县建设局局长也够牛气的。看来瓷砖的价值也与主人的身份有关,局长家的瓷砖平白无故的要比市场价格高出许多。
牛气的还有,当事人李元武当时表示愿出500元,但广丰县建设局局长余祖华夫人称房子造价170万元,不同意500元的赔偿,并向县交警大队报案。
这个局长夫人的也够坦白的,自己家的豪宅是170万元建起来的。那么作为一个国家公务员,一个小小的县建设局长,何来170万元修建豪宅,其中多少是自己的合法收入,多少是道不清说不明的修建费用?老夫以为,纪律检查部门应该好好帮这个局长理一理。
170万修建的江西上饶市广丰县建设局长私宅。(网络资料)
更为牛气的是这个县的交警大队事故股,媚上媚到了点子上,欺负老百姓也欺负的很在行,事发当天在没有办理暂扣单的情况下扣车,8月4日仍未放行。当日上午,李元武参加调解,余祖华委托人要求支付2000元“鉴定费”,并赔偿墙体损伤费2000元。可村民李元武的车被扣10多天,损失几千元,却无人过问。
看来,在江西上饶市广丰县,瓷砖的价格是随官位而长的;这个县的交警大队确实是“政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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