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中人与人冲突又称团体中的关系冲突,它是指由于团体成员间需要、目标或价值观念不协调而导致的冲突。
一、
团体中人与人的形态
伯恩斯坦认为要解决团体中人与人冲突,先要了解冲突的形态,他把从最高层次到最低层次的冲突排列如下:
1、
身体暴力:打击反对者使之顺服。
2、
语言暴力:蔑视反对者,使之出丑,以及将团体的感受或反对者的感受加以强调。
3、
技巧的语言争论:不用暴力的攻击,而使反对者受到贬损或受到忽视。
4、
寻求联盟:将支持者连成统一战线,进行权力的游戏。
5、
诉诸权威决策:寻求某些有权威的人来裁判(例如:社会工作者、专家等),告诉他谁对谁错。
6、
转移与延宕:转移冲突的注意力到其他事件上。
7、
尊重不同意见:努力去了解反对者的理由,收集必要的资料,试图将冲突理性化。
二、
团体中人与人冲突的类型
1、
理性及秩序式的冲突。又称实质冲突,其重点围绕团体目标的达成,而在表达方面以理性为基础。例如,两位团体成员以理性方式争论某一团体活动最有效的推行方法。
2、
心理及情感式的冲突。又称感情冲突,主要指团体成员之间性格或行为不协调,又或是团体成员未能有效的克制自己的情绪所产生的冲突。比如,两位团体成员,一位做事大大咧咧,另一位行动谨小慎微,前者比较容易做出后者不可接受的举动,这时发生的冲突就属于此类。
3、
权力及控制式的冲突。主要是指团体成员间因争夺团体权力和影响力而导致的冲突。比如,一个团体领导者因为害怕丢面子而故意排斥一位持有好的意见的团体成员;或是两个次团体在选举期间互相倾轧,他们都希望其支持的候选人能够顺利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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