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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不能只当普通消费者

(2015-05-14 08:40:38)

官员不能只当普通消费者

 

河南一地级市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老游,试图不走关系、不拉人情,通过正规渠道给自己维权,但是他失败了。一番折腾下来,这名50多岁的干部气得血压升到180,连声感叹“简直要崩溃了”。(《中国青年报》2015513日)

让官员老游崩溃的是,他在为儿子购买一张床的过程中,遭遇了欺诈,他向商场的管理方、总经销商乃至工商部门交涉和反映情况,均遭冷遇,被当作皮球踢来踢去。

这样的遭遇发生在普通老百姓身上,简直是太普通了,没有什么好稀奇的。但发生在一名有头有脸的官员身上,就显得有点太不给面子了。当然,之所以不给面子,是因为该官员并没有亮明身份。如果官员早点亮明身份,这点小事还需要他自己来操心吗?

对于平时办事一直“顺风顺水”的官员来说,遇到这样一件“碰鼻头”的事也未必不是一件好事,至少让他们知道官场、商场的办事规矩,以及普通老百姓的生存状态,推己及人,以点带面,更好地掌握真实情况,更好地用好手中权力。也正因此,希望官员并不仅仅是当一名普通的消费者,该用权时还得用权。

这名官员在处理私事时始终没有表明自己的官员身份,让人钦佩。因为,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力、地位来办事,同普通百姓不受待见同样普遍。但这名官员因此偃旗息鼓,放弃为己维权,自认吃亏,并不值得提倡。

因为,官员不能只当自己是一名消费者,而是要用消费者的身份来发现问题,并在职权范围内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他不能用手中的权力来办私事,但应当用手中的权力来办公事,来解决社会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这才是权力的价值。

也因此,希望该官员继续为自己维权,不要轻易放弃,投诉不行,可以起诉,即使花点成本也是值得的。同时,要反思自己工作的不足,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就以该官员为例,他是一名人大常委会的主任,负有监督法律的执行和“一府两院”工作等职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早就对其遭遇的情况有着明确的规定,问题本不难处理,但为何在基层根本就没有落实?工商部门的推诿是否涉嫌失职?正规渠道维权为何步履维艰?所有这些都需要有效的解决方法。总之,作为一名官员,不能“一点办法也没有”,让自己也成为一个推托问题的“高手”,而是要用足权力祛除沉疴、为民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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