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不是破案的惟一依靠
72岁的张合庚是江苏省溧阳市上黄镇西埝村村民,是一名残疾人。年前,他陪同也是残疾人的表弟倪惠峰去上黄镇政府反映问题,突然遭到两名陌生男子的殴打,张合庚身上两处骨折,随身携带的一只包也被抢走。(人民网2015年2月27日)
这样一起简单的案件,过了一个多月仍没有破案,让人感到惊异。因为案件事发是在下午一点多钟,正是正常的上班时间,地点又是在镇政府办公楼电梯口,可以说是发生在人来人往之地、光天化日之下。当然,从记者的采访报道看,被害人的陈述与其他人员的证词有不尽一致的地方,比如说被害人认为当时该镇的唐书记就在现场,而唐本人及工作人员都予以了否认。但可以明确的是,两个行凶者在政府办公楼内殴打被害人,抢走了被害人的皮包,然后坐车扬长而去,这是案件的基本事实。
可以设想,如果事发现场有监控,那么不光事件发生的经过可以完整回原,究竟谁在说谎也将一清二楚。但遗憾的是,在关键时刻监控总是坏的,这好像已经成了一条“定律”,让人信也不是,不信也不是。但退一步讲,即使监控真的坏了,这也不是警方迟迟不能破案的理由啊。
虽然被害人的伤情还未鉴定,是否构成轻伤还是疑问,但行凶者用暴力抢走了被害人的皮包,涉嫌抢劫应当是没有什么疑问的。也就是说,这是一起典型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尽快破案。
对公安机关来说,监控不是破案的惟一依靠。依托现代科技之力,监控给公安机关侦查案件提供了最有力的技术手段。但不能因此而跌入技术化崇拜的迷潭,没有了监控,并不意味着就无法破案。且不说在监控未发明之前是如何破案的,就是现在,除了监控之外,有了更多的破案渠道和手段,只要下功夫,细排查,要侦破这样一起既有现场,又有目击证人的案件并不是什么难事。
怕就怕,公安机关并不想侦破这起案件,因此把监控坏了做了最好的借口。更怕的是,在公安机关的背后还有操控者,使其不能依法独立办案,逼迫公安机关冒着渎职的危险拖延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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