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刀斩不断舆情的乱麻
(2015-02-25 16:56:54)
2月23日,湖北十堰茅箭区公安分局决定,依法对殴打医护人员的茅箭区法院执行局书记员秦明承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元的处罚;茅箭区法院依据《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给予其记大过处分。(央视2015年2月24日)
2月22日,一女患者在湖北十堰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一名女医生和一名女护士被患者丈夫殴打受伤。后查明,打人者为茅箭区法院执行局书记员秦明承。
此事件经媒体披露后,舆情汹涌,“法官殴打女医生”成为春节期间最热的社会新闻。面对舆情,涉事法院及时作出回应,其官方微博先是对事件经过作了说明,后又公布了相应的处理结果,这一做法无疑是值得称道的。因为,第一时间作出回应是舆情处置的基本原则之一,不回应或者晚回应,根本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会使舆情进一步发酵,让人产生更多的怀疑,造成更加恶劣的影响。
但回应的速度也不是越快越好,快刀斩不断舆情的乱麻。除了要在最快的时间内作出回应外,还应当坚持公正、公开、依法的原则,尽可能全方位逼近事件的真相,据此作出相应的处置。在信息不全、不实的情况下,就匆忙地作出处理,非但不能达到平息的效果,反而引发更多的质疑。
显然,在这一事件中,涉事法院的回应是否妥当,是值得讨论的。从媒体报道的情况看,这是一起患者家属殴打医生的事件,并不如官方微博中所称的“冲突”,此其一。其二,对打人者作出记大过的处分,其依据是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处分是否过轻,同样值得考量。
因为,从媒体的报道看,被殴打的女医生“听力、视力下降,眼眶骨折,面部挫伤”,由于没有披露公安机关的验伤结论,女医生的伤情是否构成轻伤还无法定论。听力、视力下降,必须要等到病情稳定之后,再根据下降的程度才能确定伤情。但可以确定的是,眼眶骨折是构成人体轻伤标准的。而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就应当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公安机关应当以刑事案件立案侦查,而不是仅作为治安案件作出行政处罚。而一旦打人者触犯刑律,受到刑事追究,那么就应当开除公职,清理出法院队伍。退一步讲,即使不构成刑事案件,对于殴打女医生及护士,且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记大过的处分也显得太轻。
当务之急,需要公安机关公开更多的案件信息,至少要公布伤情鉴定结论,对行政处罚的依据作出说明。法院大可不必在案情并未全部公开的情况下,就急于作出处理决定。“快刀斩乱麻”式的处理,让人对处理的公正性产生更多的怀疑,对法院及法官形象造成了更大的伤害,得不偿失,实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