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的哥是最大的管理漏洞
针对网传“因要求打表,乘客被闽AT8766的哥追砍”,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4日晚间通报称,当事司机是临时工,为当晚临时聘请,无从业资格证,确有违规营运行为;双方无肢体冲突,经与乘客核实,无法确定司机携带刀具。(中国新闻网2015年1月25日)
当事司机是临时工的回应一出,当即引发热议。因为,人们对这位无名无姓的“临时工”实在是太熟悉了,政府出了错,是临时工干的,城管打了人,也是临时工……反正只要犯了事,“临时工”总是首选的挡箭牌,在处理时也可以一开了之,成为彻头彻尾的“替罪羊”。
其实,在现实生活里,已经没有“临时工”这一称谓。以前的临时工,是与有编制的正式工相对应的,但随着用工制度的改革,已经不存在临时用工之说,要么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要么与雇主建立了雇佣关系,双方据此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有些部门之所以还是喜欢用“临时工”的概念,是因为在他们的头脑中,“临时工”不是正式的员工,因此也就可以撇清与自己的关系。这种观念是如此根深蒂固,以至于一旦有事就会把它祭出来,当作万能的“法宝”。但这样的做法如果只是存在于某些不法企业主身上,那么还属有情可原,如果发生在政府管理部门身上,那么只能自讨没趣,自取其辱。
好吧,我们暂且接受这名对乘客发威的的哥是“临时工”的说法,那么政府管理部门就没有责任了吗?因当班司机临时请假,委托管理的公司就聘请了一名未取得出租车营运资格的司机来顶班,如此“随意”的违规行为,恰恰是公司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最大的问题。
因为,出租车司机是比较特殊的职业,事关乘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所以规定了一定的从业资格,要求司机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有一定的安全工作资历。虽然无法保证有从业资格的出租车司机不会惹什么事,但假如让无从业资格的人来临时充当出租车司机,其必然不熟悉相关的行业规定,也没有严格的职业意识和责任心,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就更易发生。事实上,发生在上述司机身上的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不论是随意揽客,还是私自拼载,也不论是中断载客,还是出言不逊甚至暴力威胁,其根子都是因为他根本就没有把自己当作一名出租车司机。
鉴于目前的出租车管理体制,涉事出租车虽属个体所有,但必须挂靠在公司才能营运。被挂靠的公司在收取“份子钱”之外,必须要承担相应的管理之责。所以,问题出在“临时工”司机身上,必须对公司作出相应的处罚。
但最大的隐患还来自于监管部门的失职,司机目无法纪,为所欲为,公司利欲熏心,违规行事,理当受到处罚。但“临时工”司机的存在,恐怕不是偶然现象,而是监管部门的放纵。想到那些“临时工”的哥比“黑车”司机更为隐蔽,他们却开着正规的出租车拉客,我们的市民还有多少安全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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