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新闻发言人,你准备好了吗?
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官方网站公布全国2995家法院3281名新闻发言人具体信息和联系方式,这是最高法历史上首次公布法院系统所有新闻发言人联系方式。(《新京报》2014年10月13日)
最高法的“大手笔”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在11日最高法举行的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例会制度五周年主题活动上,周强院长在即席演讲时指出,人民法院新闻发布制度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和国际社会关切的重要平台,是及时准确传递审判执行信息的重要载体,是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的重要渠道,是推进司法公开破解法院工作难题的重要途径,是司法公开、法治进步和社会文明的“晴雨表”。公布四级法院所有新闻发言人的联系方式,可以看作是落实周强院长要求的具体举措,体现了各级法院“共同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好声音”的积极姿态。
最高法的举措也得到了社会公众的好评和媒体的关切。《新京报》等有影响力的媒体对此进行了深度解读,并对此举的“成色”作了现场的检验。据报道,新京报记者随机拨打了30位发言人的电话(包括办公电话和手机),其中17位发言人接通了电话,11位发言人电话暂时无人接听,2位发言人的手机处于关机状态。说实在,这份初试的成绩单不能令人满意,但对法院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效果作出整体评价还为时尚早。不过,一个非常紧迫、非常严肃的问题已经摆在了所有法院新闻发言人的面前,那就是:法院的新闻发言人,你们准备好了吗?
发出这样的提问并非杞人之忧。新闻发言人制度进入我国时间还不长,对法院来说,特别是对基层法院来说还是新生事物,没有多少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因此必然存在着认识是否到位、机制是否顺畅、职责是否明确、素质是否适应等现实的问题,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才能把握主动权。
新闻发言人是一个个独立的个人,但并不代表其自己,而是代表一个团队,代表其所在的法院。要保证他们准确履行好职责,既要有良好的环境作支撑,也要有合适的机制作保障,否则,最强的新闻发言人也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显然,院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院长的认识至关重要。只有主要领导重视,才能明确职责,理顺关系,有合适的舞台让新闻发言人施展拳脚。比如说,如何让新闻发言人掌握全面、系统的信息,代表法院及时发声?如何让新闻发言人提高法律素养,代表法院依法准确发声?如何让新闻发言人掌握相关的技能,代表法院有效发声等等。除了领导重视外,还需要有一整套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才能保证履职到位,至少可以避免只有六成电话能接通的尴尬。这既需要上级法院的指导,也需要各级法院根据自身特点进行积极的探索。
提高新闻发言人的素养,同样不可或缺。担任各级法院新闻发言人的,大多是法院的领导或者宣传部门的负责人,多年从事相关的审判和宣传等工作,有着较强的理论素养和工作技巧。但这并不表明绝大多数的新闻发言人就是合格的新闻发言人,对他们来说,新闻发言人就是一项新的职务,是需要逐渐适应的新角色,是需要不断充电的新岗位。他们除了要具备法律人必备的法治理念、法律思维、大局观念、审慎意识之外,还需要更多的新技能、新技巧。比如在议题的设置上,如何更贴近民众的需要,更接地气,需要新闻发言人多作调研、精心策划。比如如何适应新媒体的需求,拓宽新闻发布的渠道等等,也需要新闻发言人更新观念、不断创新。再比如如何与媒体建立良性互动,恰当地回应媒体和社会舆论的正当关切,防止新闻发布与社会需求“两张皮”现象的产生,更需要新闻发言人摆正位置、潜心研究。
“开弓没有回头箭”。为做好法院的新闻发布工作,各级法院的新闻发言人万万不可虚与应付,只有负重前行,才能不辱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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