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辄成立工作组,也是官场病
近日,一条“小吃部被打白条178张,老板讨债3年无果”的消息在网络上传播,曝光辽宁省兴城市多名村镇干部吃饭不还钱,累计欠款48800元,引发网民关注。据了解,当地纪检委已牵头成立工作组,对此事展开调查。(《京华时报》
2014年8月17日)
对网络舆情及时作出回应,并采取措施,体现了当地政府对舆情的关注和重视,也体现了对广大网民的尊重。但对于这样一起金额不大、并不复杂的案件,有没有必要成立一个工作组来处置,是应受到质疑的。总觉得有兴师动众之嫌了。
这是因为,像基层的村镇干部公款吃喝打白条的事并不罕见,把小饭店吃垮掉的也时有所闻,没有多少新型性,处置起来也是有前例可鉴的。尽管打了178张欠条,而且老板讨债3年未果,性质是比较恶劣的,但从本质上来讲,这只是一起典型的违纪事件,违反了村级财务的管理规定,又有公款吃喝之嫌。而且,不论欠款的是村集体还是签字的干部个人,他们与小吃部之间存在的是普通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典型的民事纠纷。
对于这样的案件,完全可以由纪检部门进行调查,查明事实,相应地作出处理。实在没有必要专门成立一个联合工作组,让督查、组织、纪检、法院、审计等部门参与。当然,纪检部门在调查过程中,可以请审计或其他中介部门对该村的财物帐目进行审计,依据审计结果分别依法依纪作出处理,对发现涉嫌犯罪的,也应当移送检察机关侦查。
成立联合工作组,一方面有可能浪费人力物力,表面上看是许多部门在管,实质上是人多不出力。另一方面也易引起职能的混乱。比如,法院就不应当参与类似的工作组,如果是想获得法律指导,那么大可以请政府的法制办及法律顾问提供相应的指导。债务的清欠,也需要当事人自行起诉,法院提前介入实无必要,也有违法院中立裁决的定位。至于对有可能涉嫌的犯罪行为的查处,法院更不宜越俎代庖。
职能法定,是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哪个部门干什么事,应有严格的界定,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只讲疗效,不讲程序。动辄成立一个联合工作组,也是一种官场病,其危害不在公款吃喝打白条之下。一方面,看上去轰轰烈烈,实质上是虚张声势,是以形式来讨巧公众的监督。另一方面,职能混乱,则表现出管理职权运作的低能和无序,其背后很可能是个别领导的个人意旨在主导,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人治”。对此,应引起足够的警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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