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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治“有偿补课”莫忘“地下工作者”

(2014-06-13 08:37:56)

严治“有偿补课”莫忘“地下工作者”

 

    6月9日,四川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转发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今年将在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行为方面出重拳——把“课堂内容课外补”、学校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教师在社会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学校通过社会培训机构变相开展有偿补课、以家长委员会形式组织有偿补课等问题作为治理重点。《华西都市报》2014年6月10日)

    不知从何时开始,有偿家教进入到了我们的教育领域。对此,家长是爱恨交加,一方面,千方百计让子女去补课,哪怕多花点钱也在所不惜,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怕子女在竞争中落伍。另一方面,对于学校见钱眼开、教师师德迷失、自己费钱费力等深恶痛绝,必欲除之而后快。但有偿补课并不因为家长、学生的感受而有所收敛,反而是愈演愈烈。

    作为教育主管部门,教育部是反对一切形式的有偿补课的,曾多次下发通知,甚至发过禁令,治理有偿补课。一些地方出台了法规或文件,限制有偿补课行为。可以说,严治有偿补课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但尽管如此,有偿补课还普遍存在、大有市场,这也正是教育部再次发出通知重申的原因。

    四川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发出的通知,也只是重复了教育部通知的要求,当然其也有一定的突破,一是明确了有偿补课的形式,二是明确了校长等领导的责任,如果这些要求能够真正落实到位,严治有偿补课将会有明显的成效。

    遗憾的是,通知中并没有列明所有的有偿补课形式。近年来,随着风声日紧,有偿补偿也从“公开”转入了“地下”——部分老师租房或者在自己的家中为学生补课,收取费用——这种形式,既不需要大张旗鼓地做广告,也不需要有人专门来组织,用的是节假日等业余时间,收取费用也是现金交易,从来不会开具发票收据,具有极强的隐蔽性。除非家长、学生举报,否则极难发现。教育主管部门和校领导虽有所了解,却很难获取证据,常常是睁一眼闭一眼。但其实质仍旧是有偿补课,“课堂内容课外补”等未有丝毫的改变。

    因此,要限制有偿补课,不能光治“公开”的,还要重点医治“地下”的,惟此才能取得真正的实效,重拳才不会落空。但这也正是难点所在,到目前为止尚未有效的方法。看来,严治“有偿补课”需要综合治理、多管齐下,除了改变应试教育的大环境,让补课没有市场需求外,还得不断提高师德师风,可谓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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