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得不准,岂能记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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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媒体曝光了湖南省常宁市“政绩工程”毁损百亩农田一事,国土资源部等相关部门要求迅速调查,严肃查处。之后,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致函常宁市政府要求立即整改。然而,时至今日,这些整改措施仅仅停留在函件上,“政绩工程”成了无人过问的“烂尾工程”。(《法制日报》2013年9月24日)
为了所谓的政绩,将刚刚列入永久性保护耕地的百亩良田毁损,性质不可谓不严重。事件曝光后,三级国土管理部门要求当地政府立即整改。但在严厉的整改要求面前,遭遇了软抵抗,耕地所在的乡政府以及常宁市国土局、农业局相互推诿,致使整改未有实质性进展,成了“烂尾工程”。从表面上看,是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够严密,导致责任主体不明,监督机制失灵。但其实质,是当地政府的不愿整改,企图以拖、以磨等方式造成既成事实。
“谁毁损、谁修复”是实现救济的基本原则,按此是不难确定修复的责任主体的。但在执行上级要求的过程中,存在着种种阻力,这些阻力并不来源于分工的不同,而是当地政府的暧昧。而当地政府之所以敢这样做,除了追求政绩之心未死之外,是问责机制的缺失,是没有真正追究毁损良田的决策者和实施者的责任。
正因为问责机制的缺失,就没有人来承担相应的违法责任,没有人承担责任,就无法触及其灵魂,引起足够的重视,其结果必然是“和稀泥”。在常宁毁田事件中,无论是决策者还是实施者,没有一个人被追究责任,他们非但不会认识到毁田事件的严重性,也不会认识到整改的重要性,反而会认为是运气不佳被人告发,心中还是有着蠢蠢欲动之念,在这样的思想主导下,怎会踏踏实实去落实整改?
要打就要击中要害,打得不准,就难以记疼,这是常识。如果不启动问责机制,就好像在“挠痒痒”,不会引起其警觉,更不会让其真正吸取教训。非常蹊跷的是,在对事件定性的相关报告中,无中生有地出现了“尚未破坏耕作层”的鉴定结论。这从另一个侧面证明了,相关责任人员还是惧怕承担责任的,所以想通过“技术手段”来为自己减轻或者免除责任。也正因此,必须尽快启动问责机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才能让整改要求尽快落实到位,才能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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