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官员的监督为何总是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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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原湖南交通厅副厅长陈明宪涉嫌违纪被立案调查。陈明宪在1995年至2000年任湖南路桥公司党委书记,湖南路桥所建造的多座大桥都曾垮塌,被网友称为“塌桥公司”。据悉,案发前的陈明宪生活极度奢靡。大约两三年的时间内,其一直住在湖南五星级酒店。(新华报业网2012年4月8日)
两三年的时间内一直住在五星级酒店内,是否就称得上生活极度奢靡,这还是值得存疑的。因为这样的官员在我们的身边并不少见。有多少家五星级酒店,就有多少类似的官员,这句话未免绝对,但官员是五星级酒店的常客,这应当是不争的事实。公款消费撑起了高档酒店的市场,就像陈明宪一样,反正是公款付账的,相对于他经手的上百亿的项目来说,每年几十万元的费用完全是可以忽略不计的一碟小菜。
事实上,陈明宪落马也并非因为其长期住在五星级酒店里,而是其利用工程招标收受贿赂。但长期住在五星级酒店里,却是其腐败的显性标志之一。一名有家有室的公务人员,长期以酒店为家,这本身就是不正常的现象。更何况这家酒店长期名车云集,各路有求于他的工程老板来来往往,陪其吃喝玩乐,故意打麻将主动输钱,可以说不少交易勾当就是在酒店里完成的,酒店成了其腐败的窝点。而酒店老板李伟军更是近水楼台先得月,获得了不少工程项目,其间的勾搭也十分明显。
但就是这样明显的腐败因子,却未能得到应有的重视,总是要等到案发之后,才作恍然大悟状。谁都知道交通厅管工程的是个肥差,也是容易产生腐败的地方,应当是廉政监督的重点。但在现实中,这样的监督总是形同虚设,以至于陈明宪最终连究竟拿了人家多少钱也说不清楚。
要论对官员的监督,我们有着非常严格的制度,从法律法规到党纪政纪,林林总总,密不透风。如果有那么一项二项能够发挥点作用,大多数腐败行为都是能够被发现、早预防的。但遗憾的是,此起彼伏的腐败行为提醒我们,那些制度常常是“纸上老虎”,连吓人的功能也逐步消失了。
光有制度,却不能落实到位,那么只能是形同虚设。对于党员干部的日常行为,有八个禁止和五十二个不准的明确规定,如果逐条对照一下,陈明宪违反了多少条,那是十分明显的。监督部门及早提醒,或者作出处理,虽然不能百分百地保证杜绝腐败行为的发生,但显然可以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
事实上,大多数腐败并无多少秘密可言,即使是普通的群众也可以从官员的言行举止中发现蛛丝马迹。如官员长期住在豪华的五星级酒店,长期花天酒地、生活奢靡等等,都是其腐败行为的显性特征,监督部门只要常听民意,凭着常识判断就不难发现腐败行为。但发现了,却不处置,既有不作为的失职之嫌,也是对官员的最大的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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