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能治“信息公开恐惧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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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李燕,从2011年5月开始向14个部委申请公开各部副部长的分管部门、兼职状况等情况。李燕认为国土资源部、教育部和科技部的答复不符合她申请的要求,所以向法院起诉三部委。(《新京报》2011年9月15日)
在我等普通百姓眼里,副部长的分管部门、兼职状况等是最基本的信息,应该是非常容易获得的。相关部门有网站,有公开的出版物,公开的渠道很多。即使没有这些渠道,面对公民的申请,也是可以将领导分工的相关文件公布。但研究生李燕因为撰写论文需要这些信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没有得到全部满意的回复,不得不通过诉讼的渠道来救济,这几近于黑色幽默,让人情何以堪?
看看这三个部门是如何来回应李燕的申请的。国土资源部称可通过国土资源部官方网站查询,但网站上并没有这些信息。教育部称是内部管理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科技部答复称,在部长领导下,各位副部长的分工是机关内部工作协调机制,工作分工随工作的发展和领导职务的变化不断调整。也就是说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总而言之一句话,就是不能告诉你。
这就让人很不明白了,莫非副职分工信息也是国家机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三年多来,效果很不理想,这固然有众多的原因。但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公开的意识不到位。因为意识不到位,就很不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一些基础性工作就没有做好,必须公开的信息并没有及时采集齐全,对要求公开的申请或漠然应对或草草应付。特别是戒备心理重,有一种本能的恐惧感和抗拒感,不是痛痛快快地依法及时公开,而是先要揣摩申请者的目的,甚至做出核实申请者身份这样的荒唐事来。
其实,揣摩申请者意图,或者编造借口来搪塞申请者,所花的时间与精力可能要大大多于正常的公开。但一些部门却乐于这样做,真的是习惯使然,还是有所惧怕?
连这些最基本的信息也需要通过打官司才能获得,让我们感受到政府信息公开的恶劣生态,政府信息公开之难由此可见一斑。要想知道“三公”消费等敏感性信息就更加不易了,一句涉及机密就可以把人拒之门外。但正因为难,才期望法律出手,猛击一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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