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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老根会馆的违建不能止于拆除

(2011-08-24 09:10:43)
标签:

杂谈

刘老根会馆的违建不能止于拆除

 http://1813.img.pp.sohu.com.cn/images/blog/2011/8/24/9/8/u49189588_132b5709907g214.jpg

    日前,赵本山的刘老根会馆刚刚正式开业,就被文保人士实名举报其破坏文物。23日凌晨,本山传媒向媒体发表声明,承认为“开业接待”在院内搭建临时罩棚,原计划保留两周,因受到质疑,公司决定提前拆除,现已开始动工。(中国新闻网2011年8月23日)

    尽管声明里并没有明确承认破坏文物,但本山传媒已经着手动工拆除临时搭建的罩棚,也算是“从善如流”。这也从另一方面证实了,刘老根会馆确实存在着涉嫌破坏文物的行为。对这一行为,当事人已经进行了自纠,对相关违建进行了拆除。但显然,对事件的处理不能仅停留于拆除上。

    刘老根会馆把违建自动拆除,是建立在有人实名公开举报的基础上的。如果无人举报,或者举报的力度不大,料想是不会自动拆除的。这从另一个侧面表明,刘老根会馆的经营者并没有很强的文物保护意识,或者虽有文物保护意识却故意不去遵守有关规定,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在文物保护单位内擅自搭建。

我国法律对文物保护有着明确的规定,刘老根会馆所在的晋翼会馆属于文物普查登记项目、挂牌保护院落,自然也应遵循法律的规定。对文物进行商业性开发,其首要的前提条件就是要做好保护方案,在确保文物本身无虞的情况才能进行。从刘老根会馆擅自搭建违建的情况来看,在晋翼会饱开发利用的过程中,这一步骤肯定是欠缺的,这也正是我们最为担心的地方。

    因此,文物保护部门对刘老根会馆有必要作进一步的处理。首先,应当对其乱搭建的行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如果造成文物主体损坏的,还要责令其赔偿。其次,对刘老根会馆进行一次全面的文保检查,看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看是否遵守了文保的规定,特别是其在设计、装修及使用的过程中,有没有违反文物保护的行为,消防等安全措施有没有到位。如果一旦发现问题,就要责令停止营业,恢复原状,或进行保护性修复,不能等到造成了损毁的既成事实之后再来进行处罚,更不能因为使用者的财大气粗而网开一面。事实上,会馆的奢华高调已经剌痛了不少普通百姓的神经,如果再让其高高凌驾于法律之上,将会造成更加恶劣的影响。只要有钱,就可以营造法律的特区,游离于法律和公众的监督之外,这样的情况不能一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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